据财政部网站12月17日消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现就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明确如下: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 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考虑继续对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个人所得税优惠
财政部发布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
工资薪金所得10月后按5000元起征点扣税
财政部解读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