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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省级慈善政策创新指数2018”在京发布

2018-12-21 09:39  人民网-公益频道

日前,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在京公布了“中国省级慈善政策创新指数2018”,旨在通过建立省级慈善政策创新指数的指标体系,系统评价2017年全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31个省份省级慈善政策创新情况,分析判断慈善政策发展趋势,推动各地慈善政策创新。

该指数榜单显示,2017年中国省级慈善政策创新指数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为:江苏、浙江、山东、北京、上海、江西、天津、吉林、安徽、福建,从地域分布上来看,东部地区占据七席,中部地区占据两席,东北地区占据一席。2017年中国省级慈善政策创新指数榜单呈现总体稳定,东部地区排名较好、中西部地区排名居中但有亮点,东北地区排名较为分散的特点。2017年省级慈善政策创新主要有八大亮点:

亮点一是江苏出台《慈善法》颁布后首部地方慈善综合性法规。《江苏省慈善条例》明确在省级层面建立慈善综合指标评价体系和区域慈善指数发布制度,建立统一的慈善信息共享平台以提供法规政策宣传、慈善组织培育、慈善需求发布、慈善项目推介等综合性服务。

亮点二是过半数省份出台慈善组织登记与认定配套政策。截至2017年12月,27个省份发布地方慈善组织认定(登记)办法,22个省级政府政务平台可查询当地慈善组织认定办事指南,此外多省份出台政策明确《慈善法》公布至正式实施期间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方式,这些配套政策都有效促进了慈善组织认定工作高效进行。

亮点三是上海、吉林、湖北出台异地合作募捐规定规范公开募捐行为。多个省份就慈善组织的公开募捐行为、公开募捐活动备案等做出指引。截至2017年12月,共有20个省份出台公开募捐资格办事指南或操作规范,10个省份出台慈善组织公募活动备案有关的文件或指南。多个省份的异地公开募捐方案备案有据可依,指引组织异地公开募捐备案的规范落实。

亮点四是广东、贵州等省份着力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截至2017年底,已有7个省份印发组织信息公开指引或实施办法细则,9个省份出台信用信息管理相关政策,北京、黑龙江、上海、山东、湖北等14个省份出台政策细化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提升社会组织公开度和透明度,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运作。

亮点五是江苏、北京和浙江推动慈善信托备案管理实施落地。截至2017年底,北京、江苏和浙江分别出台政策确保本省慈善信托工作的落实。北京市是第一个对慈善信托制定规范性管理办法的省份,对慈善信托设立、运作流程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推动了国家慈善信托政策的出台。

亮点六是黑龙江多举措推动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建立。截至2017年底,7个省份出台政策明确各地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8个省份出台政策提出了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目标。其中黑龙江省民政厅在2017年11月发布相关指导意见给出社区社会组织的定义,将在3~5年后基本建立各市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

亮点七是广西、宁夏等省份着力推进慈善服务发展。截至2017年12月,共有5个省份明确提出志愿服务规模的发展目标,8个省份出台政策推动形成志愿者培训体系。截至2017年12月,共有9个省份出台推进社会工作发展方面的政策文件,其中江苏、宁夏、吉林、山西都明确了社区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目标,以吸引专业人才满足专业化社会治理与服务的迫切需要。

亮点八是上海、安徽等省份创新出台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政策。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方面,截至2017年底,黑龙江、上海、安徽、重庆、四川、广西6个省份在地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脱贫攻坚的政策文件中,细化社会组织对口扶贫的方向和办法,其中上海市出台政策出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上海市对口支援地区脱贫攻坚,助推当地社会公益项目的发展;江西和安徽出台政策鼓励建立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考核机制,定期表彰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社会组织。(徐强)

责任编辑:袁上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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