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12月12日曾报道了*ST凯迪已出售北海凯迪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但是收储资金并未进入上市公司账户体系内一事,引起监管层的高度关注。
报道刊发当日,深交所公司部就此发出关注函(2018)第237号,要求公司核实并说明近期北海凯迪是否出售了土地使用权,如是,“请详细说明出售时间、对象,处置对价的金额、收到对价的时间、相关回款的去向并说明是否构成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否及时履行了相应临时信披义务,同时,请核实媒体报道的具体事项并发布澄清公告。”
对于交易所的关注函,12月17日,*ST凯迪发布对深交所237号关注延期回复的公告称,因收集相关证明材料,进一步核查相关情况仍需一定时间,公司将延期回复,待完成相关核查工作后,公司将及时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事实上,深交所“237号关注函”不仅关注了“北海凯迪土地收储资金去向”一事,还请公司严肃对待《年报问询函》和《206号关注函》,尽快解决并防止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问题。
12月22日,*ST凯迪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进行了回复,*ST凯迪表示将分阶段完成披露,并公告了第一阶段的回复。深交所在年报问询函中,提出了包括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实际控制人认定、年审会计师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等六大问题。公司仅回复了其中的四个问题,而对于第二大问题和第四大问题,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关于年审会计师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未在此次进行回复。
关于年审会计师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其中第16个问题指出,“请公司对年审会计师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进行自查,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阳光凯迪及其关联方对你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情况,如否,请详细说明原因;如是,请详细说明每一笔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在财务报表的会计科目及金额,并补充更正年报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中有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描述,请公司、阳光凯迪及其关联方尽快提出解决方案及解决时间表。”*ST凯迪此次并未回复。
*ST凯迪董事会及债委会在追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款问题上作了一系列努力。《证券日报》记者从知情人士获悉,北海项目1亿多元回款,已经回到上市公司。*ST凯迪决定使用这笔回款来确保完成年底前25家运营电厂恢复生产、维持稳定工作的目标,并于12月18日,向凯迪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提交专项报告,包括使用这笔回款调拨给电厂、部分发放员工工资、持续运行补流等,*ST凯迪向债委会提交了详细方案。
而在此前的12月11日,*ST凯迪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凯迪生态立即向法院起诉追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等议案,包括向中薪油化工追讨5.63亿元、向金湖科技、凯迪电力追讨2.94亿元、向阳光凯迪、中盈长江追讨3.8亿元。这些议案因涉及关联董事,陈义龙等三名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最后均以4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获得董事会通过。
12月25日,*ST凯迪披露了子公司生产恢复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建成可运行生物质电厂共47家,目前正在运行的电厂21家。据了解,这是5月份以来,在运行电厂数量打破了长时间仅10家左右的局面,首次超过20家,达到21家,反映了*ST凯迪的电厂开始逐渐恢复生产。
但是,对于公司的情况,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北海回款当初到底去了哪里?为什么在此时突然出现?需要进一步向投资者交待。而此时的*ST凯迪用回款仅恢复了部分生产,如果债务和资金占用问题能够开始解决,才会给市场更多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