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业内获悉,备受关注的方正证券信息披露违规股民集体索赔一案,有望在近期迎来法院判决。
回顾案件,2015年7月,方正证券公告了因公司涉嫌未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间关联关系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7年5月,证监会对方正证券下达了正式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方正证券在上市之初,隐瞒了方正证券部分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从而违反证券法信息披露的法定义务,给予了包括方正证券和方正集团在内的公司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专业的吴立骏律师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方正证券一案从2018年年初股民开始诉讼至今接近一年,在2018年年底到来之时,按照法院目前普遍的结案率的要求,今年12月底将有望迎来方正证券股民获赔的一审判决。“我们对此案的胜诉抱有很强的信心,凡在2015年7月14日持有方正证券股票的股民请加入索赔,股民在获赔前无需任何支出。”
这也就意味着,2011年8月9日(方正证券首次发行A股上市)之后至2015年7月14日(证监会对方正证券立案调查之日)之间买入,并在2015年7月14日持有的股数可以获得赔偿,赔偿计算损失的金额截止到买入价格与7.87元每股之间的差价为基准进行索赔与核算赔偿金额。
数据显示,2015年时,有超过30万户股东曾经持有方正证券,可索赔股民人数庞大。记者在吴立骏的博客和公众号中都表示,对方正证券年底一审判决,将会支持股民获赔的强烈预期,并在继续受理方正证券股民的加入。
(原标题:方正证券信息披露违规案或近期判决 股民获赔或启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