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晚,吉电股份相继发布了多项和公司经营有关的公告,包括为张北能环公司提供总额10亿元委托贷款、拟从上海电力燃料公司采购金额不超过2亿元进口煤炭,以及拟以1.12亿元出售吉林博大公司15%股权等事项。
为张北能环提供总额
10亿元委托贷款
资料显示,吉电股份持有石家庄世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而张北能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北能环”)则是石家庄世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资料显示,张北能环公司所在地为河北省张北县,主要经营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开发、设计、运营及咨询服务。为缓解张北能环的资金压力,解决到期融资租赁款及委贷资金接续,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拟通过中国民生银行长春一汽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贷款给张北能环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半年。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2018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次公司向张北能换提供的总额10亿元的委托贷款由两部分组成。首先是7亿元的到期续贷,期限为半年,贷款利率为7%,按日计息,按季结息;第二部分是新增委托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半年。贷款利率为8%。
公司表示,本次拟通过民生银行为张北能环提供委托贷款,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缓解项目资金压力。本次委托贷款风险较小,保证了所管公司资金需求,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拟向上海电力燃料公司
采购2亿元进口煤炭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此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上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进口煤炭的议案。
2018年,内蒙古东部地区及吉林省内煤矿产能大幅下降,煤炭供需形势严重失衡,公司煤炭供应一直存在较大缺口。上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多年从事进口煤经验、拥有进口煤炭采购资质、信誉度较高的企业,且与国外煤矿企业发生业务量大,熟悉掌握各煤矿的生产情况,可以严格控制煤炭质量和采购价格,同时与多家船运公司保持业务往来,能够高质量启动进口煤炭物流工作,有运力保障。所以采购进口煤炭,能够满足补充公司煤炭缺口的需求,有效降低采购成本、管理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同时,因为公司不具备直接采购进口煤炭的资质且首次通过港口采购,所以经与上海电力燃料公司协商,拟采购其进口煤炭不超过40万吨,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2亿元。
吉电股份表示,因上海电力燃料公司是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公司与上海电力股份公司同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表示,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煤炭市场的价格,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对公司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
拟出售吉林博大公司
15.05%股权
此前,公司曾于2018年10月30日公告称,拟将全资子公司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所持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公司”)15.05%的参股股权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转让,首次挂牌价将不低于评估价。博大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7月31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7.41亿元。
博大公司主营产品为燃料乙醇、食用酒精、DDGS蛋白饲料、白酒等。2017年通过技术改造后,目前产能为55万吨乙醇。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4.23亿元,产值为16.97亿元,利润总额为2650万元。
2018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签约通知书》,最终确定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投”)为博大公司15.05%股权的受让方,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12亿元。同日,公司与吉林能投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称,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相关人士表示,此次将公司持有的博大公司15.05%股权进行挂牌转让,符合国资委关于“瘦身健体、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能够进一步加快公司转型发展步伐,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资产赢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