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ST慧球数年的违规担保事项终于传来好消息。ST慧球2019年1月1日晚间公告,上海高院2018年12月29日对公司前期一起涉案金额达18亿元的违规担保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结果显示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恰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关键时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高院”)一审判决了公司一起前期违规担保诉讼,明确了相关担保无效,上市公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上海高院同时明确了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担保事项为违规担保,法院不予支持,并将此作为判断担保无效的关键依据之一。
有法律人士指出,上海高院这一判决,一方面对于ST慧球其他违规担保案件有重大的参考意义;另一方,也是响应了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关于审理为他人提供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为法院今后审理上市公司违规担保诉讼提供了案例依据。
一审ST慧球胜诉
相关资料显示,该案件源于2016年4月27日,时为ST慧球实际控制人的顾国平与上海躬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躬盛公司”)签订了《经营权和股份转让协议书》等一系列协议,后因顾国平无法偿还债务,躬盛公司向上海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顾国平赔偿相关本金、利息及违约金,ST慧球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综合所有证据材料,上海高院认为,慧球科技为上述系列协议出具的《担保函》真实性严重存疑不能采纳,躬盛公司诉请慧球科技承担担保责任,上海高院依法不予支持。
上海高院列举了4点不予支持的主要理由,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上海高院明确指出,“慧球科技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无论是依公司章程还是《公司法》,对关联担保(顾国平时任慧球科技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均应由股东会决议,但慧球科技股东会、董事会及对外信息披露,均未发现此担保痕迹”。
剑指上市公司违规担保顽疾
根据ST慧球此前的公告,在顾国平、鲜言控制期间,公司存在3起违规担保事项,合计涉案金额约22亿元,上述胜诉案件是最主要也最引人关注的一起。这些违规担保的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均系为关联企业或关联自然人(顾国平)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且都未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也未披露。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曾对外表示,违规担保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一直是证监会行政监管和投服中心行权、维权工作所重点关注的方面,但由于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具有强烈的隐蔽性,违规担保中债务人一旦未能正常履约,经司法判决后,债务人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作为担保方的上市公司即可能要履行担保责任,这对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损害已经形成,即使上市公司有权向有关责任主体及时追偿,其结果也难以预料。
而近期包括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系列举措在内,上市公司违规担保顽疾的确有望终结。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以来,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担保行为做出了相关部署,包括推进完善有关担保的法律法规。其中正在修订过程中的《证券法》拟就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的监管问题作出安排。此外,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为他人提供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基本明确违规担保原则上对公司无效。
前述法律人士表示,上海高院这一判决,在明确违规事实的同时界定了公司的责任边界,一方面对于ST慧球另外两起违规担保案件有重大的参考意义;另一方,也是第一时间积极响应了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关于审理为他人提供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为法院今后审理上市公司违规担保诉讼提供了案例依据,这必将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形成强有力的保护,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历史上形成的类似违规担保隐患顽疾的彻底消除,对其他蠢蠢欲动意图违规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大股东或关联方也是强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