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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顾资格现可查 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新增私募投顾资格项

2019-01-04 08:5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吴娟娟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部分新增证券类私募投顾资格公示。投资者可在基金业协会网站查阅证券私募是否为“符合提供投资建议条件的第三方机构”。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券类私募管理人想要开展投顾业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首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满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会员;其次,具备3年以上连续可追溯证券、期货投资管理业绩的投资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最近三年无不良从业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要求与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对作为投资顾问与理财子公司开展合作的私募要求一致。业内人士表示,理财子公司首批私募投顾将从登记备案信息中注明具备投顾资格的私募中产生。

责任编辑:谢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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