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4日电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消息,为支撑武汉市重点发展地区建设和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发改委批复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
据发改委介绍,原则同意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建设12号线、6号线二期、8号线三期、11号线三期(武昌段首开段、新汉阳火车站段和葛店段)、7号线北延线、16号线、19号线、新港线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综合交通系统的衔接。统筹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的规划布局,研究提升城际铁路公交化服务水平的有效措施,着力构建多层次、一体化的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优化交通枢纽的换乘设计,做好车站周边的城市道路交通衔接,提升旅客出行的安全性、便捷性。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枢纽综合立体开发,发挥土地增值效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资金安排方面,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469.07亿元,其中资本金占40%,计587.6亿元,由武汉市政府及经开区(汉南区)、新洲区、黄陂区、江夏区、东西湖区、东湖高新区、葛店开发区财政资金承担;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以银行贷款为主,并辅以多元化融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