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银隆新能源:正在核查魏银仓是否挪用公司资金还赌债

2019-01-09 2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杨洁

银隆新能源1月9日晚发布声明,已经核实公司大股东、原董事长魏银仓于2018年12月从香港前往美国,原总经理孙国华已被公安部门限制出境。

针对媒体报道的魏银仓沉迷赌博输掉几亿元,并请专人接送到澳门赌博,该人由公司发工资一事,经公司核实,一名蔡姓人员在与公司无劳动关系、也未向公司提供任何劳务的情况下,2015-2017年间以月薪2万元发放工资。目前,公司正在核实,魏银仓是否存在挪用公司资金偿还巨额赌债的情况。

魏银仓曾对外表示,银隆新能源对自己的指责是个别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明珠为个人私利、利用公司对大股东发难,其目的在于“驱赶大股东出局”、“打压公司估值,争夺控制权”。不过,银隆新能源表示,对于魏银仓及孙国华等侵占公司利益总额超过12亿元事项,公司已经掌握确凿证据。相关刑事案件已于2018年11月8日正式立案,四起民事案件正等待排期开庭。

银隆新能源起诉魏银仓及孙国华的案件具体进展如下:

1、刑事:冒领公司补偿款1.5亿元,涉嫌犯罪

2016年,大股东魏银仓及孙国华等在公司及其他股东不知道的情况下,用珠海市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广通汽车原股东等方面签订补偿协议,骗取原属于公司的补偿款1.5亿元。其中包括1亿元政府财政资金以及0.5亿元某公司支付的竞业禁止资质补偿款,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大股东魏银仓及孙国华等涉嫌犯罪。

2、刑事:采购设备虚增价款2.6亿元,涉嫌职务侵占罪

2014年9月,公司以4.99亿元的价格,向深圳格银电池设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格银”)采购一批设备。经公司核实,“格银”没有生产线,实际以2.24亿元的价格,采购其它厂家的设备转卖给公司。

“格银”当时的唯一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谭伟平,是大股东魏银仓妻妹。魏银仓、孙国华及刘金良(原河北银隆法定代表人、魏银仓亲弟)等涉嫌职务侵占罪,该事项已经由珠海市经侦支队正式立案。

3、刑事:虚构1.7亿元工程款的建设合同,涉嫌职务侵占罪

2014年1-4月,公司与河南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多份土方工程合同,并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合计约1.7亿元。经公司核实,该工程没有实际施工。

公司掌握的证据显示,该建筑公司将所得资金支付给大股东魏银仓、孙国华及刘金良等,魏银仓、孙国华及刘金良等涉嫌职务侵占罪。

4、民事:同一专利重复转让,公司损失9500万元及利息

2015年,大股东将已在2012年以前按照1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的五项专利,以9500万元的价格再次出售给公司。

5、民事:债务抵销,公司损失3.75亿元及利息

2016年为了上市,大股东亟需将其关联公司所欠公司的3.75亿元债务清偿。大股东承诺由其控制的珠海市恒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恒古”)独自承担香港某金融机构3.75亿元的债务(此前,公司为该债务的共同债务人),以抵销其关联公司所欠公司的债务。

2018年4月,该金融机构向公司发函催促还款。经公司核实,大股东及其控制的“恒古”未对该金融机构进行还款,且大股东承诺的债权转让未得到债权人该金融机构的许可。在公司的还款责任没有免除的情况下,大股东及其关联公司所欠公司的3.75亿元债务被抵销。

6、民事:货款无法收回,公司损失2.12亿元及利息

2013年至2016年,公司向珠海市神通电动车能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神通”)出售471台纯电动客车及9套充电桩。在车辆及充电桩已交付且已收到下游货款的情况下,“神通”未向公司支付货款累计2.12亿元。公司掌握的证据显示,“神通”由大股东魏银仓实际控制。

7、民事:孙国华妻子吃空饷

2015年1月至2018年3月,靳利华(原总经理孙国华妻子)在与公司无劳动关系、也未向公司提供任何劳务的情况下,吃了3年多空饷,公司已将孙国华、靳利华起诉至法院,法院已立案受理。

(原标题:银隆新能源:确认魏银仓已经前往美国 正在核查其是否挪用公司资金偿还赌债)

责任编辑:谢玥
0
分享
微信好友
朋友圈
新浪微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