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这个省近日出台就业创业新政策,今年设立创业专项资金一亿元,对在创业投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载体建设、实施创业专项活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市县予以奖补。
据了解,新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扶贫车间”等农民创业主体,每吸纳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创业扶贫奖励补贴。
新政策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深度贫困县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