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中信证券收购广州证券预案受问询 八大问题待解

2019-01-15 19:3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罗晗

1月15日,中信证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上交所要求中信证券在八个方面进行补充说明。

第一,上交所要求说明中信证券和广州证券在广东省以及华南地区的营业网点分布情况,并具体结合前述情况,说明筹划本次交易的原因。

第二,上交所要求说明广州证券近三年营业收入大幅变动、净利润持续阶梯性下滑的原因,并结合标的资产的亏损情况,说明此次收购广州证券的必要性、合理性。

第三,广州证券多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上交所要求说明收购广州证券后,是否会对公司的评级产生负面影响,以及公司是否有相关措施保证合规运行。

第四,上交所要求结合本次交易的目的,补充披露公司后续拟采取的人员、资产等整合措施,及可能导致的客户流失、员工劳工纠纷等风险。

第五,重组完成后,越秀金控将持有中信证券超过5%的股份,上交所要求补充披露成为证券公司5%以上股东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以及越秀金控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以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拟派驻董事等。

第六,上交所要求补充披露收购之后,公司的证券业务模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于证券公司“一参一控”规定的要求,以及因无法顺利剥离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并进行重大风险提示。

第七,广州证券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前十一个月“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2.2亿元、4.7亿元和10.3亿元,占比分别为7.51%、26.7%和44.58%,为公司目前第一大收入源,上交所要求补充披露该业务的具体分类以及业务发展情况。

第八,金控有限(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广州证券26.18%股份用于质押担保借款16.50亿元,并承诺至迟在并购重组委审核本次交易前解除前述股份质押事项,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金控有限的资金状况,说明近期解决标的公司股份质押相关方案的可行性。

责任编辑:郝梦圆
0
分享
微信好友
朋友圈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