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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资本市场研究所所长施东辉:VIE架构和红筹股都可以在科创板上市

2019-01-17 09:03 证券日报

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一项重点工作,业界对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保持着高度的关注。而相关制度规则何时能够公开征求意见,业界也是充满期待。

“一直都在等。”一位来自上海的券商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关键还要看怎么操作。”

不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所所长施东辉昨日在2019陆家嘴资本夜话年度高峰论坛上的讲话,或许能从中找到科创板制度设计的构想。

“科创板市场设计的要点,我概括为三个部分。”施东辉介绍:第一是市场的包容性,也就是说要把资本市场的上市标准设计得更具包容性。因为科创板企业涉及不同的行业,又都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

“我们的设想,是在企业基本合规、基本的经营条件、基本的信息披露条件都满足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设置一些包容性的上市标准,比如企业的现金流、收入、利润、研发投入,包括上市后预计的市值,把这些不同的条件进行组合。”施东辉说,“也就是说这一款不满足,那么可以选另一款,总有一款适合你。如果没有一款适合,那么回去接着练。”

第二是强调定价的有效性。主要是想在交易机制方面设计一些能自我平衡的交易制度的安排,同时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中介机构要在企业发展、上市、上市后的持续经营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保证定价的有效性。

第三,通过制度设计来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会设立投资者门槛,包括投资年限、风险承受能力、资产账户规模等。同时,有严格的退市条件,比如上市公司有重大的虚假信息披露,就得退市;经营每况愈下,任何一套原来的上市标准都满足不了,也得退。

这与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此前的表述相契合:重点是设置符合科技创新企业特点的发行上市条件,切实增强对科技创新的包容性。

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进信息披露体系,建立和完善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上市制度,逐步将现行发行审核条件中可以由投资者判断的事项转化为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

实行更加市场化的基础制度安排,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投资者在新股定价中的作用,建立符合科技创新企业特点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交易机制,提高价格发现效率,优化、丰富强制退市指标和类型,实施严格的退市制度。

券商在等待规则落地的同时,也对所储备的项目是否能上科创板充满期待。

上述来自上海的券商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之前有地方政府向公司要了推荐企业名单。不过,可以预判的是,初期上报的企业,是以大型券商储备的项目为主。


责任编辑: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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