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微信公众号:CINIC-)从中国银保监会网站获悉,1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新疆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新银保监罚决字〔2018〕1号)。
决定书显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主要负责人为饶国平,该单位存在被处罚当事人贷款发放支付审核未尽职、贷后管理未尽职的事实。
新疆银保监局对其罚款人民币3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