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海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自治区、北京市、浙江省的财政部门相继挂网发布了当地2019年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券的相关发行文件。至此,2019年1月份地方债计划发行规模已经超过3000亿元。
海南省此次将发行该省2019年第一至二期一般债券,期限分别为5年期、10年期,计划发行规模分别为41亿元、40亿元。内蒙古此次将发行该区2019年第一期一般债券,期限5年,计划发行100亿元。广西自治区将发行该区2019年第一期一般债券,期限7年,计划发行58亿元。北京市将发行该市2019年第一至四期一般债券,期限分别为3年、5年、7年、10年,计划发行规模分别为20.75亿元、22亿元、63亿元、28.2亿元,总额为133.95亿元。浙江省将发行该省2019年第一至二期一般债券和第一期专项债券,期限分别为5年、10年、5年,计划发行规模分别为52亿元、180亿元、231亿元。
上述债券均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行,招标日均为1月31日。其中,北京市、海南省的债券招投标安排在31日上午进行,内蒙古、广西、浙江三地则安排在31日下午进行。另外,江苏省也将在1月31日上午招标发行195亿元的10年期地方债,发行日程安排可谓十分紧凑。
据统计,自1月21日启动2019年地方债发行以来,截至1月24日,全国已发行地方债945.42亿元;到1月31日,也即未来5个工作日,全国还有2832.24亿元地方债在排队等待发行。以现有数据统计,2019年首月,全国地方债计划发行总额已超过3700亿元,达到3777.6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