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塔

回天新材涉嫌信披违规

2019-01-24 10:57 上海证券报   邵好 张序

股权转让进展表述“前后矛盾”,质押风险解除仍“遮遮掩掩”……回天新材面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时的一系列操作,似乎陷入“飘忽不定”的状态,一次次出尔反尔、含糊不清,甚至延迟披露,将公司推向了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方向。

1月18日,回天新材披露《关于重大事项终止的公告》,称“鉴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已经解除,公司所涉纾困项目即告终止”,即终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向汉江控股转让16.44%股份事项。

记者仔细对比公告却发现,公司披露上述原因、结果的时间存在滞后。

早在1月4日,公司便宣布,截至当日,公司与相关投资基金已完成纾困项目第一阶段工作,投资基金、股东各方已就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临近期满的置换问题达成书面合作协议,第一笔纾困资金2.2亿元已到账,目前已经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置换手续。但是,此时回天新材并未没有提及控股股东转让部分股权一案可能终止,直至时隔半月后才宣布股权转让事项终止。

对此,深交所1月22日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1月4日至18日期间,决定终止筹划事项的决策形成时点及决策依据,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并补充报备相关证明文件。

深交所还要求补充披露控股股东、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份转让事项未能按照原计划继续筹划的原因,股份转让事项的筹划、调整、终止及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存在受控股股东或公司操纵的情形。

事实上,在控股股东质押股权遭遇风险期间,回天新材一直在信息披露上模糊不清,甚至前后矛盾。

例如,2018年11月22日,回天新材就股权转让一事表示,“已与汉江控股和长江证券达成一致。”可到了当年12月6日,公司却表示,“目前股份转让条件尚不具备,决定暂停筹划向汉江控股、长江证券转让股份事项;同时正在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受让其上述股权。”

如何判断“达成一致”?又如何认定“条件尚不具备”?回天新材没有在这些方面给投资者以详细说明,几乎都是一笔带过,让投资者陷入猜测之中。

不仅如此,既然股权转让一事能说改就改、说停就停,那公司最新表述的“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已经解除”,是否真的已解除?

责任编辑:储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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