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名为《搜索引擎百度已死》的文章刷屏。文章指责百度搜索结果一半以上会指向百度自家产品,尤其是百家号,而百家号充斥着大量营销和质量低劣的内容,也导致百度搜索结果的内容质量大幅下滑。百度随后发布回应,称目前百度搜索结果中,百家号内容全站占比小于10%。还表示,现在的190万百家号创作者包含了大量优质的自媒体。
自媒体吐槽百度的这篇文章,再次引发大量网友的共鸣。百度作为国内搜索引擎霸主,用户体验很糟糕,是人们的切身体验。用百度搜索关键词和文章时,优先呈现在用户眼前的往往不是可靠的信息,而是以百度号为主的良莠不齐的自媒体信息。百度搜索时,由权威媒体提供的有价值的新闻信息往往难以搜到,相反,搜索结果中大量充斥的是种种标题党、虚假信息,例如《搜索引擎百度已死》文中提及的被百度热推的国外网站的假新闻。
对于许多媒介素养不高的用户,这些虚假信息可能难以被辨别,从而可能对他们产生不良后果。前几年的“魏则西事件”就是典型案例。百度回应所谓百家号内容全站占比小于10%,对普通用户的日常搜索并无多大意义,也有违大众的观感和体验,有僻重就轻之嫌。
有人说,百度本来就是一家商业公司呀,推广自己公司的业务是无可厚非的。这句话的言下之意是,百度与普通用户并没有合约,用户爱用不用。这个观点似是而非。看起来似乎有理,其实也站不住脚。
广告是搜索引擎的重要收入来源。搜索引擎表面上看与受众没有合约关系,但是,用户在搜索时,例如在浏览百家号网页上的广告时,实际上也被搜索引擎作为潜在客户和“数据流量”出售给了广告商,用户的点击量是搜索引擎企业和广告商讨价还价的重要条件,用户将为搜索引擎带来利润。但是,百度这样的搜索引擎,在获得用户的点击时,利用所谓算法,强势突出自家业务和商业信息,乃至虚假信息,而将有价值的公共信息弱化处理,既伤害了用户的搜索体验,更重要的是,可能会伤害到公众了解、接收更加重要的有价值信息的知情权。
百度是搜索引擎的头部企业,那么,它应当履行行业领军企业的职责和社会责任,体现应有的公共性,保障基本公共信息的传播。百度作为互联网搜索企业,也应该肩负应有的主体责任,为它分配的流量负责,限制标题党、虚假信息的传播,而不是由单一的流量思维主导搜索引擎,或者无下限地追求商业利益,无视用户感受和社会责任。
现在说百度搜索引擎已死可能只是该作者的一种情绪化表达,毕竟用户使用互联网搜索的大量需求还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如果说“死掉”的是百度搜索给用户带来的便利,那么现在,公众对有价值信息的需求如何满足,是值得包括百度在内的互联网企业需要严肃思考的议题。
庞大的用户流量给这些企业带来了巨大财富,现在这些企业是到了为其分配的流量和分发的产品负责的时候了。(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