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公告,对美国标普全球公司(S&P Global Inc.)在北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予以备案。同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亦公告接受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评级业务的注册。这标志着标普已获准正式进入中国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央行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信用评级行业对外开放,支持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且符合条件的外资信用评级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同时,将加强信用评级监管,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信用评级在风险揭示和风险定价方面的作用。特别是在围绕改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引导市场预期等方面,充分发挥信用评级的作用。
东方金诚评级副总监俞春江表示,外资信用评级机构为国内债券市场提供信用评级服务,丰富了投资者的评级选择,也有利于吸引国际投资者进一步配置国内发行人所发行的债券。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高级研究员、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货币研究室主任费兆奇表示,随着国际评级机构的进入,将有助于从几方面完善我国信用评级体系:一是尊重国际市场规则和惯例,建立健全涵盖国际评级机构在内的统一注册管理制度,有序开放信用评级市场,结合国际评级机构情况明确市场管理具体要求,明确境外评级机构可选择境内设立商业存在或以境外法人实体两种方式开展评级业务;二是建立健全信用评级准入条件、指标体系、评级方法、评级流程、评级人员以及数据处理等基本规范标准;三是对信用评级公司进行“再评级”,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信用评级方法和指标体系,提高信用评级机构的准入门槛,以提升评级机制的权威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