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新三板公司金大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监管部出具的问询函。
2018年8月20日,金大股份披露公告称,章小理、胡昕、浙江金鹤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鹤车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多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中章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金鹤车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转公司要求公司说明,上述主体是否仍然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若是,金大股份须补充披露是否对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董事长、总经理及时进行改选;上述主体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保护的影响;相关案件的解决进展和后续处理计划。
金大股份表示,公司正在组织各方积极开展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具体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