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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发布业绩信息 董明珠被出具警示函

2019-02-02 09:4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张兴旺

据广东证监局官网2月1日消息,广东证监局1月31日下发对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书。

经查,董明珠作为格力电器董事长,在2019年1月16日下午召开的格力电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发布了格力电器2018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有关业绩信息,而格力电器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的当天晚间才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董明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董明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广东证监局表示,董明珠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原标题:提前发布格力电器业绩信息 董明珠被出具警示函

责任编辑:郝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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