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股份造假一案曾经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引起轰动。如今,东方金钰最近又表示,即将入主的中国蓝田总公司是农业部主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法定代表人正是瞿兆玉——蓝田股份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蓝田股份(600709,SH,曾用名ST生态,以下统称蓝田股份)造假一案曾经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引起轰动。近日,“蓝田”二字又在资本市场上掀起风浪。东方金钰(600086,SH)2月1日晚间发布的公告显示,即将入主的中国蓝田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蓝田)是农业部(公告原文如此——编者注)主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法定代表人正是瞿兆玉——蓝田股份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中国蓝田和蓝田股份有何关系?《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资料发现,中国蓝田与蓝田股份存在非控制关联关系,除了瞿兆玉这一纽带,双方在资金、业务等上面也均有往来。
中国蓝田前身为中国农业物资供销总公司
“蓝田”二字源于瞿兆玉的小名。那么中国蓝田究竟是何来历,为何其不仅以瞿兆玉为法定代表人,且公司名称与瞿兆玉的小名“撞名”?
东方金钰2月1日晚间发布的公告较为简短:中国蓝田于1989年3月6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前身为“中国农业物资供销总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1998年1月变更为现名,目前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投资人为农业部。
上述公告看来,中国蓝田的成立和发展都被打上了农业部相关标签。不过,根据蓝田股份1997年配股说明公告,物资公司曾直属于农业部,农业部将物资公司及其下属的天津、郑州、大连分公司部分净资产认购其应获配股股份。根据上述公告,物资公司经营性净资产为5306.95万元,以每股配售价格9.45元计算折合其获配股份为548.46万股,剩余的部分净资产124万元将转为蓝田股份对农业部的负债。
上述划转完成后,蓝田股份1999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蓝田股份将1997年底通过配股进来的物资公司整体出售给中国蓝田。蓝田股份称,出售资产以1999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经评估,以净资产2042万元成交,与账面原值相比,转让收益为-33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0.55%。彼时,蓝田股份称,物资公司进入公司后已连续一年半亏损,出售有利于终止该公司进一步亏损等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也有利于物资公司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北京青年报》的报道,1998年初,瞿兆玉将物资公司的法人代表换成自己,并开始办理物资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蓝田的手续,于1998年2月名称变更结束,中国蓝田由此诞生。东方金钰公告也显示,中国蓝田于1989年已经成立,前身为物资公司,且于1998年1月更名成为中国蓝田。
2月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打东方金钰与中国蓝田对外公开电话,但截至发稿时,电话无人接听。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中国蓝田诞生后,与蓝田股份往来颇多。在2001年中报里,蓝田股份将中国蓝田表述为“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具体来说,蓝田股份将中国蓝田与其的关系定性为“本公司董事瞿兆玉任中国蓝田总公司代表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两个“蓝田”关系并非仅仅一个瞿兆玉那么简单,双方在业务、资金上均有往来。
根据蓝田股份2001年中报,公司与关联方中国蓝田于1999年12月28日签订委托代销协议,委托其作为公司的代销商,代理销售公司产品,包括野莲汁、野藕汁等。2001年1~6月,代销总金额约为759万元,占当期销货百分比0.93%。
对于上述代销业务,有媒体曾质疑,因为中国蓝田为上述相关产品在央视大量打广告,蓝田股份似乎在占便宜。对此蓝田股份2001年中报补充公告中表示,公司生产的野藕汁、野莲汁、红心鸭蛋等产品在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黄金时间的广告中出现,还在公交车、路牌广告等媒体上出现。不过,这些广告均为中国蓝田签订合同并支付费用,公司没有支付,也没有承诺在未来支费该广告费用。
除了产品代销,双方还有担保关系。根据蓝田股份2002年2月份公告,公司曾于2000年向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借款3500万元,中国蓝田为担保方,因未能如期还款被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起诉。而根据蓝田股份2002年年报,截至2002年底,中国蓝田为蓝田股份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8780万元。
当然,蓝田股份也曾为中国蓝田提供担保。根据蓝田股份2002年年报,截至2002年底,蓝田股份为中国蓝田及其子公司的本金共计高达16.28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2月2日,就上述相关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打东方金钰与中国蓝田对外公开电话,但均未获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