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晚间,兴业银行发布公告,该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意2021年6月底前在境内外分次分期发行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2000亿元的金融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组织实施。
董事会上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2019年度呆账核销额度的议案,同意该行2019年度安排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390亿元的呆账核销预算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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