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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集团刘汉元:建议为光伏产业减税费

2019-03-04 11:40 中国财富网   毛超   原创

中国财富网讯(毛超)3月3日,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在接受中国财富网等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光伏发电已经具备快速发展、实现能源转型的条件。但光伏行业承担了较高的税费负担和贷款成本,阻碍了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阻碍了清洁能源取代化石能源的发展进程。

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 中国财富网 毛超/摄

刘汉元表示,中国作为光伏设备制造大国,光伏发电成本却远高于发达国家。目前,欧美等国家和地区,通过使用中国制造的光伏设备,已经能够实现0.15元每千瓦时的发电成本。但中国的光伏发电成本在0.30元每千瓦时,其中,税费负担在0.10元左右,银行贷款的费用更高,占成本的一半,也就是0.15元左右。

“目前,光伏产业所享受的普惠性政策,未能解决好综合税费负担较重问题,亟待有产业倾斜导向的减税降费政策出台。”刘汉元认为,中国目前有条件支撑光伏发电的税费减免,衡量光伏发电所能够减少的污染排放与税费减免金额,使用光伏发电为居民带来利大于弊。

刘汉元在《关于明确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向 制定更具前瞻性发展目标的建议》中指出,“加快推进新一轮能源革命,控制全球气候变暖、破解雾霾之困已迫在眉睫。然而,当前国家相关部门对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未能从能源革命和国家战略的高度,进行有效统筹规划、科学引导产业发展,产业政策及发展目标难以满足我国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 

据了解,早在2016年12月,国家有关部门针对可再生能源发展先后出台三份重要规划文件,分别是《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三份国家层面出台的权威规划文件,都为我国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设定了15%的奋斗目标。

针对减轻光伏发电企业税费负担,刘汉元代表建议:一是参照小型水力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缴纳政策,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收范围;二是实现企业利息成本进项税可抵扣,并将光伏发电企业纳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还范围;三是对光伏发电无补贴项目实行所得税免税政策。

责任编辑:储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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