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见

通威集团刘汉元: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迫在眉睫

2019-03-05 10:14 中国财富网   毛超   原创

中国财富网讯(毛超)“当前,煤炭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耗的60%以上,全球一半的煤炭在我国燃烧,带来了雾霾等环境问题,推动新一轮能源发展已迫在眉睫。”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在接受中国财富网等媒体关于能源发展问题时如是表示。此外,刘汉元还针对光伏产业发展情况和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提出相关建议。

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 中国财富网 毛超/摄

新一轮能源发展重点在光伏发电

刘汉元指出,加快推进新一轮能源发展,控制全球气候变暖、破解雾霾之困已迫在眉睫。然而,当前相关部门对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认识不全面,未能进行有效统筹规划、科学引导产业发展,目前的光伏产业政策及发展目标难以满足我国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

据介绍,早在2017年底,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已达到14.2%,接近2020年15%的政策目标,可再生能源产业面临发展走在了规划前面的困局。刘汉元表示,调整并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对于积极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加快推动能源发展、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紧迫且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当前全球主要发达经济体都已经制定了相关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其中,美国经济总量最大、能源消费量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计划到2025年在一次能源中,50%以上来自可再生能源、2040年达到100%;德国2017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达到33.1%,计划到2050年实现总发电中可再生能源占80%以上;法国计划到2050年全国电力全部来自清洁能源;英国于2015年12月关闭了最后一家煤矿,并宣布近期将关闭国内所有的燃煤电厂。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国家都将光伏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中的重点。目前,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经完全具备了快速发展、实现能源根本转型的总体条件。据麦肯锡研究报告显示,中国的光伏产业已经占据了全球70%以上的市场份额。

针对以上问题,刘汉元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落实推动能源革命,制定更积极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非化石能源占比2020年达到20%、2030年30%、2050年超过50%;二是制定具体可操作的配套实施方案,增强规划执行的刚性;三是减免可再生能源税费,加快我国能源转型步伐。

建议为光伏产业降低税费负担

刘汉元指出,光伏发电目前已经具备快速发展、实现能源转型的条件。但光伏行业承担了较高的税费负担和贷款成本,阻碍了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阻碍了清洁能源取代化石能源的发展进程。

刘汉元表示,中国作为光伏设备制造大国,光伏发电成本却远高于发达国家。目前,欧美等国家和地区,通过使用中国制造的光伏设备,发电成本在0.15元每千瓦时。而中国的光伏发电成本在0.30元每千瓦时,其中,税费负担在0.10元左右,银行贷款费用占0.15元左右。

“目前,光伏产业所享受的普惠性政策,未能解决好综合税费负担较重问题,亟待有产业倾斜导向的减税降费政策出台。”刘汉元认为,中国目前有条件支撑光伏发电的税费减免,衡量光伏发电所能够减少的污染排放与税费减免金额,使用光伏发电为居民带来利大于弊。

针对减轻光伏发电企业税费负担,刘汉元建议:一是参照小型水力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缴纳政策,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收范围;二是实现企业利息成本进项税可抵扣,并将光伏发电企业纳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还范围;三是对光伏发电无补贴项目实行所得税免税政策。

建议进一步推动“放管服”

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刘汉元指出,“放管服”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非常快,用一句话总结,就是‘对外开放、对内放开’。”

据了解,“放管服”指的是简政放权与管理相结合、优化服务。“放”是指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是指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是指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改革开放40年来,凡是放开的行业,老百姓得到实惠,产业得到发展。刘汉元认为,经济要发展,要企业先行,支持企业先行需要进一步推动“放管服”。

刘汉元指出,“放管服”中,“放”是为企业制造环境,“管”是引导必要的规范,“服”是让企业发展得更好,跑得更快。

责任编辑:储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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