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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三大挑战 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政策发力

2019-03-15 08:2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欧阳剑环 彭扬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如何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的目标、监管指标如何优化、怎么解决基层信贷员“不敢贷”的难题……两会期间,缓解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成为热点话题,代表委员们建言献策,监管部门动作频频。业内人士认为,要实现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扩面增量降价,可从消除信息壁垒、完善尽职免责要求、优化监管指标等多方面协同发力,优化政策措施。

30%目标如何实现

对于今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的目标,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两会“部长通道”上表示,“相信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

郭树清进一步解释,解决小微企业,包括中型企业、民营企业贷款难、贷款贵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对银行来说,一个巨大挑战是要获取足够的信息,保证贷款给了一个合适的企业,这个企业正常经营,而不是投资炒作、投机炒作,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可以收回。在这方面银行业做了很多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可以做到很快放款,且将不良率保持在较低水平。“今年我们会进一步推广这些经验,在大、中、小银行里普及,采取更多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

银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2019年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相关目标和措施。在信贷投放方面,通知强调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全年要实现“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的“两增”目标。

多位代表委员建议,银行需通过加大金融科技应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金融科技服务水平,提升客户获取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信贷投放能力。

就金融科技服务水平看,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此前表示,要加强金融科技应用,助力疏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针对银企信息不对称、风险识别不精准、融资成本高等“痛点”,探索利用神经网络、移动互联网等技术,优化信贷流程和客户评价模型,降低信贷业务成本,提升信贷服务效率,推动融资审批更加自动化、产品营销更加网络化、风险识别更加智能化。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王玉玲表示,在金融需求端,首要任务是提升民营小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拉长企业的生命周期。同时,加快完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小微企业增强内控管理、规范财务制度,降低金融机构对于民营和小微企业客户甄别成本。进一步加大对逃废金融债务的联合惩戒制度,提高企业信用违约成本。

监管指标如何优化

目标明确,细化措施也纷至沓来。银保监会提出,督促银行深化专业机制建设,优化信贷服务技术和方式,进一步研究完善监管政策。

对于监管指标,多位业内人士提出了具体建议。全国政协委员、交通银行原董事长牛锡明认为,应放宽对小微企业不良率的监管。“不良贷款与商业银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商业银行自身会考核,也很重视。只要每家银行按照正常程序对小微企业进行信贷支持,不良率高与低他们会自己把握。”

牛锡明建议,降低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风险权重和资本占用权重,使得商业银行更有动力对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原银行董事长窦荣兴看来,在政策层面,应实施差异化政策和分类监管政策,对于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做得较好的中小银行可以进行支持性监管,支持其增加更多的功能。拿到牌照之后,银行并不是所有业务都可以做,对此,可从监管的角度,在银行达到某方面的标准时,支持其拓展更多业务和功能。

窦荣兴认为,差异化政策还包括在资本补充、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资产证券化等方面给中小银行价格和流动性优惠,帮助中小银行更好实现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此外,大银行永续债补充资本的政策也应适用于中小银行。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建议已经获得了落实。银保监会提出,在目前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研究修订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相关监管法规,适度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资本占用。

怎么解决“不敢贷”

“贷款审批是‘上面’的,出了问题责任却是‘下面’的,而且是终身的。担保主体也要承担终身个人连带责任。”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多蒙德实业集团董事长石磊谈及银行尽职免责机制上表示。事实上,正是严苛的绩效考核机制,导致了许多基层信贷员“不敢贷”“不愿贷”。对此,多位代表委员强调,应尽快出台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实施细则。

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此前表示,“银行在尽职免责上做得还不到位。虽然监管提出了要求,但到了基层银行,内部问责仍较严厉,要求也较高。银行和保险都是市场主体,会追逐利润,小微企业的风险相对较高,按照市场规律要覆盖风险成本。”

银保监会强调,将落实授信尽职免责与不良容忍制度有机结合,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未超过容忍度标准的分支机构,在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前提下,对相关业务责任人可免于追责。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行长周晓强表示,对于尽职免责,未来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明晰职责。目前对尽职免责只提出了工作要求,并没有建立规范明晰的实施细则,导致尽职免责落实难。尽职免责的前提是要明确“职”和“责”,职责不明晰、尺度时松时紧,就容易导致贷款审批时互不负责,出了问题时又层层加码过度问责,让一线信贷人员苦不堪言,不敢贷,怕问责。二是强化机制建设。比如,探索建立区域性、跨金融机构的仲裁组织,为职责认定提供公平、公开的标准和场所,消除信贷人员的顾虑。三是通过市场转移职责认定。比如,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将信贷资产风险交由市场判断,违约责任通过市场转化为对应金融资产的价格。

责任编辑:储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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