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15日晚间答记者问时表示,挂牌公司在筹备或申报科创板上市期间,无需在新三板摘牌;证监会核准后,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挂牌公司申请及时终止其股票挂牌。挂牌公司提前申请摘牌的,需要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终止挂牌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做出合理安排。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科创板之间既有共性特征,又有不同的市场生态、运行机制和服务对象,全国股转公司既尊重企业对于挂牌上市场所的自主选择,同时也将推进深化新三板改革,与包括科创板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多元互补、错位发展,合力服务我国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新三板挂牌公司与其他未挂牌的公司相比,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更加规范、更具优势。前期已有挂牌公司申报在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IPO上市,其中部分公司已通过发审委审查。对于挂牌公司申报IPO,涉及在新三板的信息披露、停复牌、终止挂牌等事项的办理,目前已有成熟的制度安排,对申报科创板上市的挂牌公司同样适用,可正常办理。
3月15日,新三板挂牌公司先临三维宣布,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至此新三板已有5家挂牌公司宣布计划转战科创板,其余4家分别为江苏北人、大力电工、金达莱、赛特斯。大力电工日前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发展情况,为配合做好上科创板准备,公司拟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