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现代家族信托制度的发展主要在美国,中国家族信托市场萌生于2001年。
200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并未针对家族信托做单独界定,但《信托法》确立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为家族信托奠定了早期的法律基础。
2014年4月初,中国银监会出台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简称“99号文”),在转型方向中明确提出“探索家族财富管理,为客户量身定制资产管理方案”。
2018年8月17日,银保监会下发《信托部关于加强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简称“37号文”),要求各银监局信托监管处室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强信托业务及创新产品监管。在“37号文”中,最大的亮点是官方首次明确了公益信托、家族信托不适用于资管新规,同时明确了家族信托的定义。“37号文”与2014年的“99号文”和2017年《资管新规》指导意见一脉相承,都对家族信托等创新业务加以扩充,可谓是信托行业的正本清源之举,鼓励信托公司回归“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本源业务。
“37号文”明确了家族信托的受益人范围,受益人应当是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家庭成员,受益人和委托人需要有血亲或姻亲关系;家族信托服务以他益为前提,以实现财富保护、传承和管理为目标,区别于单纯追求资产保值增值的理财产品,更好地实现其事务性管理的功能;家族信托是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根据其设立的实质目的,区别于传统的集合资金信托和单一信托,为家族信托的多委托人模式提供了政策基础;家族信托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设定了成立家族信托的门槛;家族信托是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不同于前期很多机构推行的类理财产品的标准化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发挥着家族资产配置管理、家族财富传承与保障、税务筹划、家族企业发展、家族开支管理和家族慈善等多项功能,受到许多社会名流和大家族的青睐。下面看看我们熟知的几位名人是如何运用家族信托来实现个人意愿和支配财富的:
默多克利用家族信托轻松出入婚姻围城。默多克与邓文迪离婚,邓文迪只分得2000万美元资产,这与默多克139亿美元总资产相比是九牛一毛,离婚也未影响新闻集团的运营。
李嘉诚运用家族信托保障财富的保值升值。早在1980年李嘉诚就设立了家族信托基金LiKa-ShingUnityHoldingsLimited(LKSUnity),控制了包括和记黄埔、长江基建、长江实业、电能实业、赫斯基能源等22家上市公司的股份。李嘉诚将大部分的财富都放在这家公司下面,这家公司也是李嘉诚家族财富的终极所在。
戴安娜王妃通过家族信托将财富安全妥当转移至未成年子女。1993年,戴安娜王妃立下遗嘱,自己一旦去世,要求将她3/4的财产留给威廉和哈里王子,但必须要等到他们25周岁时才能予以继承。1997年12月,戴安娜遗嘱执行人向高等法院申请了遗嘱修改令,为了保护两位王子,修改了部分条款的细节,将他们支取各自650万英镑信托基金的年龄提高到30岁,到年满25岁时能支配全部投资收益,而在25岁之前只能支取一小部分,并且要获得遗产受托人的许可。戴妃1997年猝然离世后,留下了2100多万英镑的巨额遗产,在扣除掉850万英镑的遗产税后,还有1296.6万英镑的净额。经过遗产受托人多年的成功运作,信托基金收益估计已达1000万英镑。
梅艳芳生前知道母亲嗜赌且挥霍无度,担忧母亲会把遗产花尽,或是被有心人欺骗,于是梅艳芳选择家族信托,将近亿财产委托给专业机构打理,从信托基金里每月支付7万港元生活费给母亲。梅妈对女儿遗嘱不满,质疑梅艳芳生前成立的信托基金是否有效。最后法院判决梅妈败诉,梅艳芳生前遗嘱有效,财产继续由专业机构管理。
沈殿霞生前担心女儿郑欣宜没有经验打理不同类型的资产项目,选择订立家族信托,将其名下资产以信托基金方式运作。郑欣宜涉世未深,缺乏一定经验,资产由受托人负责审批、协助能避免郑欣宜被骗。遗嘱信托指定了资金用途的大方向和细节,例如郑欣宜结婚时可以领走一定比例资金,这样可以避免女儿郑欣宜在短期将遗产花光。
牛根生利用慈善基金信托保留企业控制权的同时也做到了有效的财富分配。牛根生将境内的内蒙蒙牛乳业(集团)根据内地公司法律法规将其股权按照每年25%的比例转入老牛基金会。2010年7月这部分由老牛基金会管理的股权已经全部捐赠,牛氏家族不能继承股权,但是可以通过基金掌握股份票选担任蒙牛的重要职位。股利收益方面,牛根生在世时,收益的51%归于基金会,另外49%归其个人,之后则全部归于基金会。牛根生家人按照京沪平均工资的标准领取相应的股利作为生活费。境外蒙牛公司已经在2011年将其股权全部委托给HengXing信托,用来做公益慈善事业。
在中国内地,家族信托的时代已经到来。2017年至今约有25家金融公司开展家族信托业务,另外还有部分金融机构试水私人银行、信保合作家族信托、标准化家族信托等业务,积极探索家族信托的潜在模式。2018年家族信托产品落地增长幅度与2017年相当,存量规模超过500亿元,存量产品数接近3000单,家族信托已逐渐成为信托业务转型的主要方向。《资管新规》强调“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而家族信托作为按照客户意愿管理和分配资产、履行受托人职责的信托项目,其理念符合《资管新规》所鼓励的政策导向;另外,家族信托虽然具有一定的投资属性,但其突出的特点仍然是帮助高净值人士财富管理和财富传承,此特点也将驱动信托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