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是人际关系中极为特别的一种情绪。聪明的中国人还创造了个词“埋怨”,借以表达“怨”的重要特征是埋藏在心里深入的,旁人不易察觉。中国人还有个成语叫“怨天尤人”,点出了怨恨的对象,即可以是“人”,还可以是“天”。典出《论语·宪问》“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孔子本意传达的是正能量,就是乐天知命,学以忘忧,可以说是天人合一的一种体现。而其反面正是既怨天,又尤人,而这种负能量不断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可能导致自身理为彻底的失败,不可不慎。
作为孔子的老师,老子对“怨”也其自己的看法。他分别在《道德经》(王弼本)第63章和第79章中提到“怨”,并对如何处理“怨”提出了自己的主张。老子在第79章就明确指出:“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无论是百姓之间,还是官民之间,都有可能产生“怨”。而这个“怨”的特点在于开始的委曲,个体得不到最舒服或者自身最满意的生活状态,且认为自身的生活受到他人或社会的干扰而导致的,即将自己不理想的生活状况归咎于他人或社会,于是在心中产生了“愤恨”的情绪。而且,这种情绪没有得到疏导,或者没有马上威胁到其生存,因此情绪没有马上爆发出来,于是就蓄积了起来。如此,日积月累,量变会产生质变。即由小怨演变为难以调和的“大怨”。而一旦“大怨”产生了,再去“和”,去解释,去劝服,却补偿,都无法完全平息其内心深处的“怨”。老子作为史官,历记祝福成败得失古今之道,可以说是见得多,识得广,历史的教训告诉他一个善为道的人,绝不是等到“大怨”产生了再用自己的真心真情去感化,已经是产生了伤害。对于“怨”这种有杀伤力的情绪。应当要培养“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第64章)的先见之明。防范于未然,方是上策。
既然“怨”是如此不好的情绪,那么就应当有所防范。而防范自然关键是从认识与情感两方面处手。老子在第63章中明确提了解决之道:“大小多少,报怨以德。”从理性角度而言,要充分认识到“怨”的巨大危害性。“怨”不仅于内心深处燃烧着愤怒的火焰,这种火焰可能会伤害到自身的身心健康,而且威胁到他人的身心健康。因为当心中有“怨”时,就可能自残,可发泄在他人身上,从而害人害己。因此,老子提出“大小多少”的四字真言。“怨”刚开始的可能只是火苗,只是不开心,不愉快,只是一句抱怨,然而,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当谨小慎微,不能马大哈。一定要抱着大其小,多其少的态度来看待“怨”,即便是鸡皮蒜毛的小事,也不可大意。都把它当成大事来看待,力争妥善处置。而不要等到有一天,对象唱起那句名歌词“你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那离报复的时刻就不远了,你遭殃的可能就突然大增。其实也不突然,所谓突然只是你自己没有感觉而已。而对长期受压抑有怨气的人而言,一点也不奇怪。老子的“大小多少”之教,意在告诉世人,“怨”不容忽视,要“知常曰明”,对人的脾气性格要有了解,对人要区别对待,要善于换位思考。还要“见小曰明”,要特别注意事物细小的变化,尽可能在事物还处于萌芽的时候,及进的解颖释惑,多做暖人心的工作,化解“怨恨”于无形。
然而,要真正化解“怨恨”,还得有境界,这就是老子提出的“报怨以德”。人就非常好要有格局,尤其是那些处于优势地位的人,更当如此。因为任何事业都需要众人协助,而赢得人心,人心归附,依据的正是“德”。一个有好口碑的人,就能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自然就易于成功。而“德”的内含是对正义,真理的信奉,走正道,做正事,说真话,与人为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关系和谐。这个德还体现在面对别人的“怨”,尤其是无理取闹的“怨”,怨错对象的“怨”,或者,视小怨为大怨,等等一切突如其来的不和谐因素,我们该如何面对,是勇敢地怼回去,还是坚强地承受下来。就是老子所说的“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第78章)垢、不祥正是怨的表现形态,圣人正是能够承受住方方面面的“怨”,才能成为天下的共主。从这个意义上讲,“报怨以德”,是一种胸怀,一种格局,一种气魄。
当然我们也可以理解,德是怨的反面。德与怨如同水与火。德可以报怨,克怨,化怨,如同水可以灭火。而孔子当弟子问起“以德报怨,何如?”时,回答说:“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论语·宪问》)孔子的“以直报怨”与老子的“以德报怨”还是有区别的。前者有据理力争的豪气,我可以帮助您,我可以理解您,但我必须教化您,您的是与非,我的是与非,我们要论一论,以理报人。当然,这个直,有正直,耿直,爽直等含义,也自然体现出一种高尚的德性,不是走歪门邪道。而老子的“以德报怨”显然,更有着“慈爱”的德性,你的怨,无论有没有道理,是不是包藏祸心,我不跟你计较。我尽我所能帮助你,既可以摆事实讲道理,又可以舍己为人。圣人的特征就是:“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第81章)圣人既没有积累财富的爱好,也没有与人争先的习惯。圣人的这种损有余补不足的行为方式,是化解怨恨的利器。因为老子说过,“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第13章)大怨也就是大患,根本上源于“有身”,即有私。而一旦我“无身”了,我忘我了,我对别人的埋怨也好,怨恨也罢,都能够向父母对待犯错误的小孩一样,宽容,理解,以最大的耐心、勇气与智慧来帮助孩子成长。
当然,孔子与老子在面对“怨”的时候,都有一个相同的取向。那就是更多地从自身的角度出发来找原因,来处理事情。而不是把事情推给对方,也去埋怨,也对怨恨对象。如果是这样,那事情就会恶化,就会产生剧烈的冲突,导致两败俱伤。《论语·卫灵公》中有言“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强调的下百多问己非,而不苛责于他人。而上文已言,老子把给予他人,成为他人当成自己的使命,又会有什么会跟人去计较短长高下的呢。自然也就远离了怨恨。
其实,解决“怨”的问题,还是从“怨”产生的土壤着手。“怨”既然生于“心”,自然就要从心地做文章。《礼记·礼运》有言:“圣王修义之柄,礼之序,以治人情。故人情者,圣王之田也,修礼以耕之,陈义以种之,讲学以耨之,本仁以聚之,播乐以安之。”圣王修治心田的努力,是达到天下大同的根本法宝。而《道德经》中,老子则提出了“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的制度性安排。圣人手中有债权人的凭证,即不依此苛责于债务人。给对象以充分地时空去完成自己的承诺。或者我们可以说,要实现“天下大同”既要有人的素质提升,又要的制度性建设,以保证“怨”有疏导的渠道,有化解的机制,从而使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