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市场关注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和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规定已经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今年的规章制定工作计划。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16日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共计12项,包括5项修订计划和7项制定计划。
计划于今年修订的规章分别为《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记者注意到,《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已经于今年3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计划在今年制定的规章分别为准备金管理办法、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规定、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其中,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和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规定因为与市场机构休戚相关,同时还关系到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体系稳定,所以备受各界关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王景武接受采访时指出,人民银行牵头制定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拟将符合一定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范围。该办法遵循宏观审慎管理理念,监管重点不仅是严把市场准入关,还要加强持续监管:一是严格股东资质监管,要求股权结构简单、清晰、可穿透;二是加强资金来源真实性监管,不得虚假注资、循环注资;三是建立整体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制度,严格控制债务风险;四是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控股股东不得滥用实质控制权,不得干预所控股金融机构的独立自主经营;五是强化关联交易和整体风险管控,完善风险“防火墙”制度。
关于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规定,实则自去年11月《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颁布后,市场就一直在关注配套的实施细则何时出台。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指出,该指导意见仅属于一个宏观政策框架,更多监管要求和操作细节将在未来的实施细则中加以明确,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启动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逐步出台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方法和附加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