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可参与科创板股票发行的战略配售。
具体来看,《指引》明确可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的几类投资者中,包括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通力律师事务吕红和陈颖华表示,根据《指引》, 公募基金参与战略配售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一是封闭方式运作,包括封闭式基金, 以及定期开放基金、“先封后开”基金的封闭运作期内均可参与战略配售;二是投资策略包括战略配售策略;三是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招股意向书和初步询价公告中披露的战略投资者标准。
《指引》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战略配售的,应当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作为一名战略投资者参与发行。同一基金管理人仅能以其管理的一只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指引》同时要求,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指引》还强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充分重视公募产品(尤其是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的长期投资理念,合理设置其参与网下询价的具体条件,引导其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业内人士称,这表明公募基金参与科创板的网下申购具有“天然优势”。
原标题:正式明确!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可参与科创板股票发行战略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