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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对东莞证券、万联证券采取监管措施

2019-04-22 13:4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万宇

广东证监局近日公布的两份文件显示,东莞证券、万联证券因分公司违规销售私募基金等问题被广东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在决定中指出,东莞证券虎门分公司原负责人赵某在未经过东莞证券审批的情况下,组织员工向客户销售非东莞证券代销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局决定对东莞证券虎门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广东证监局要求东莞证券虎门分公司应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组织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前期自查自纠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万联证券则是出现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万联天泽在完成组织架构规范整改公示前实际开展业务,且在2017年9月证监会强调相关规范要求后仍有5只违规产品出现投资者首笔款项缴款的情况。广东证监局表示,万联天泽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公司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自该监管措施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每2个月对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性和组织架构规范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隐患并予以改正消除。

责任编辑: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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