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深圳住房制度改革框架明晰 保障性住房占未来供应60%

2019-04-30 16:33 经济参考网   梁倩

4月29日,深圳对《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正式征求意见。深圳将通过"1+3+N”的政策体系,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深圳市将在2035年前新增建设筹集170万套住房,其中,市场商品住房70万套,占40%左右;公租房、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共100万套,占60%左右。

深圳市住建局相关人士表示,通过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大规模增加公租房、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等各种住房的供应,有利于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上述人士指出,由于项目从开工建设到竣工交付需要一定周期,所以短时间内未形成大规模供应。安居型商品房供应预计在2021年之后形成有效供应。

公租房方面,除了面向户籍中等偏下及低收入家庭供应以外,还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面向新市民中的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以及先进制造业职工供应。其中,户籍中等偏下及低收入家庭申请轮候的主要条件是:具有深圳户籍并在深缴交3年社保,不超过收入财产限额,无自有住房,3年内未转让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正在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对于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租赁或购买的主要条件是:具有深圳户籍并在深缴交10年社保,无自有住房,5年内未转让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不超过收入财产限额。

人才住房方面具有深圳户籍或者持有有效居住证的各类人才并在深正常缴纳社保,无自有住房,3年内未转让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申请购买的主要条件是:具有深圳户籍的各类人才并在深缴交10年社保,无自有住房,5年内未转让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安居型商品房办法》及《人才住房办法》将执行住房封闭流转机制。比如,出售的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在一定年限内封闭,不得上市流转,因另购市场商品住房等法定事由或自身原因需要转让的,应当面向其他符合申购条件的对象转让,或由原产权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回购;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累计在深缴纳社保满15年,或者年满60周岁且购房满10年的,经批准并向政府缴纳增值收益后,可以取得所购住房的完全产权,同时将应缴增值收益与在深服务年限挂钩,优待扎根深圳作贡献的人才。

责任编辑:袁上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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