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对车险市场乱象整治的魄力与决心之大,远超预期。
上海证券报记者今日从相关渠道获悉,“五一”节后,银保监会向各地银保监局下发了一份《关于继续加大车险市场乱象整治力度有关事项的函》,并抄送给了各财险公司。监管部门在函中主要介绍了近期各银保监局整治车险市场秩序的有关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通报整治情况。截至今年4月末,浙江、广西、安徽、河南、四川、山东、青岛、新疆、山西、黑龙江、湖南等11地银保监局,在查实保险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报批的车险条款费率的违法违规行为后,先后对32个计划单列市和地市级保险机构釆取停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措施。
其中,山东银保监局8个,河南银保监局5个,浙江银保监局4个,广西银保监局、四川银保监局各3个,安徽银保监局、青岛银保监局、黑龙江银保监局各2个,新疆银保监局、山西银保监局、湖南银保监局各1个。
共涉及12家财险公司的32个计划单列市和地市级保险机构。其中,人保财险9个,平安财险10个,太平财险4个,太平洋财险、国寿财险、大地财险、阳光财险、华安财险、永安财险、北部湾财险、浙商财险、华海财险各1个。目前,部分保险公司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内部问责和处理。
二是,通报查实的具体违法违规行为。从各银保监局近期反馈的检查情况来看,已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仍集中在不执行报批条款费率。
包括:通过虚列其他费用套取手续费,变相突破报批手续费率水平,保险公司通过虚列宣传费、劳务费、咨询费等费用科目来套取手续费的方式比较普遍。
通过给予或者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变相突破报批费率水平,保险公司通过代理人或业务员返还现金的方式比较普遍。
费用数据不真实,保险公司向中介机构承诺支付高于报批水平的手续费率,但不及时入账。经过前段时间整治,市场直接通过返现方式进行违规的现象明显减少,但有转为较为隐蔽违规手段的趋势,加大了查处难度,例如虚列管理费用、费用延迟入账、不合理的理赔利益输送等。
三是,介绍下一步有关工作建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建议各地方银保监局继续加大市场乱象整治力度,重点查处今年以来的未按规定使用报批车险条款费率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一些市场乱象突出但尚未采取停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监管措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所在地银保监局应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大对车险市场乱象的整治力度。
第二,建议各地方银保监局加大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对于查实保险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相关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的(包括汽车经销商和售后服务商等兼业代理机构强迫销售车险等行为),银保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罚款、取缔、没收违法所得直至吊销业务许可证等监管措施。
第三,建议各地方银保监局加大对数据不真实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以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等方式套取费用、通过人为延迟费用入账调整经菅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建议各地方银保监局加强沟通协作,形成规范市场秩序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