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富网讯(谢玥)珠海中富5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呼和浩特市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因提供统计数据有误,于近日收到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相关规定,国家统计局责令中富容器有限公司改正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司表示,本次子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违法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也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本次子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违法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