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晚,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文件”),文件规定,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包括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消除,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成。
文件提出了城乡融合发展的长远目标,即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镇化进入成熟期,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到本世纪中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在体制机制方面,文件重点提出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体制机制。
文件总计9148字,旨在为重塑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不过,最为外界关注的落户新政,即到2022年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消除,到2035年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
调控不放松
针对2022年的落户目标,文件提出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加快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此举让外界将放宽落户政策与放松房地产调控联系在一起,认为这是楼市调控的变相松绑。对此,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陈亚军在5月6日上午的发布会上表示,对于落户政策,社会上有一些误读,“我们不能片面理解为这是抢人大战,也不能片面地理解为这是放松房地产调控。”
“放宽落户条件并非意味着要放松房地产调控,恰恰相反,只有加强房地产调控,使住房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才能降低外来人口特别是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住房门槛。”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认为,不管户籍制度怎么改,"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绝不能动摇,始终是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
蔡继明进一步表示,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并非放弃因城施策,超大特大城市要通过优化积分落户政策调整人口结构和人口布局。超大特大城市要在扩大落户规模的前提下,优化积分落户政策,既要留下该留下的人口,又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防止无序蔓延,合理疏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继续"减量发展",优化人口结构、防治"大城市病"。
旨在解决农业人口市民化
如何理解落户政策,陈亚军认为,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首先要解决的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问题。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所谓要素就是人、地、钱等等。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有两亿多的农民工在城市里就业和生活,但是没有在城市落户,也没有完全享受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蔡继明认为,户籍制度改革举措,是与以往改革一脉相承的,旨在让那些为城市建设、发展和繁荣做出贡献的外来人口特别是农业转移人口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心有所安,不断提高城市化水平和质量,增强城市的竞争力和反哺农村的能力,为最终完成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
在陈亚军看来,解决市民化问题的途径很明确,就是“两条腿一块走”,第一条腿是落户,要促进有条件、有能力在城市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这样他们可以完全享有城市的公共服务。余下的要通过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实现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陈亚军还提醒,落户要把握一个原则,那就是不能搞选择性的改革。解决农民工的落户问题首先是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存量优先就是指已经在城市长期就业、工作、居住的这部分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举家迁徙的,还有新生代农民工,以及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这些重点人群才是落户的重点,而不是说片面的去抢人才。城市需要人才,但是更需要不同层次的人口,绝不能搞选择性落户,这是政策里面需要把握好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