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晚间,就122亿元现金真实性的问题,*ST康得(002450)再次收到深交所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与西单支行签订《现金管理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是否存在将公司资金存入康得投资集团及其关联人控制的账户的情形,是否导致康得投资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
根据5月7日晚间*ST康得的回复公告,康得投资集团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了《现金管理合作协议》,为康得投资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现金管理服务网络服务。截至目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已加入《现金管理合作协议》。
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康得投资集团与西单支行签订《现金管理合作协议》及公司、主要子公司加入《现金管理合作协议》的原因;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加入《现金管理合作协议》是否导致公司与康得投资集团共用银行账户,是否存在将公司资金通过《现金管理合作协议》存入康得投资集团及其关联人控制的账户的情形。
此外,*ST康得称,公司子公司康得新光电与中国化学赛鼎宁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委托协议》,并于2018年7月至11月期间累计支付中国化学赛鼎采购预付款21.24亿元。截至目前,康德新光电暂未收到上述委托采购交易项下的任何设备,并经公司自查,暂未发现康得新光电与中国化学赛鼎存在关联关系。
对此,关注函要求公司逐条说明与中国化学赛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康得新光电委托中国化学赛鼎进行采购的原因,预付款占采购金额的比例、大额支付预付款的合理性;中国化学赛鼎在未交付任何采购设备的情况下,公司直至2018年11月28日仍支付5000万元预付款的原因,是否符合商业逻辑,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进一步核查并说明相关资金是否最终流入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是否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