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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牢投资者保护安全网 “大投保”机制持续完善

2019-05-15 07:5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徐昭 昝秀丽

资本市场基础法律制度逐步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推进、先行赔付经验大力推广、诉讼示范判决探索经验丰富……这些情况表明,监管层在制度建设、日常监管中全面落实投资者保护要求,一套与市场情况相适应的“大投保”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并将持续完善。

投资者保护基础制度不断夯实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主体之一。业内人士指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和投资者切身利益,关系到资本市场创新和健康发展,是资本市场监管核心价值所在。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数量已超过1.5亿,其中95%以上为持股市值在50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主要参与群体,但中小投资者个体分散,行使权利的知识和能力不足。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监管层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已形成一套运行有效的投保组织体系,初步形成了一套投保局牵头抓总,投保基金公司和中小投服中心等专门投保机构示范带动,交易所、行业协会、派出机构等系统各单位共同参与,市场经营主体履行主体责任的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并形成了“一体两翼”、投资者保护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

同时,资本市场已形成一套与市场情况相适应的投保制度体系,涵盖国务院文件、司法政策、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个层级、基本覆盖投保领域各个方面的制度体系。

其中,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9方面80多项政策举措,这是首次在国务院层面构建了专门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2016年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构建了证券期货市场统一的适当性管理体系。2016年、2018年证监会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关于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相关意见,填补了证券期货市场诉调对接制度空白。与此同时,证监会发布投教基地建设指导意见、“12386”证监会服务热线公告、持股行权指引等10余个投保专项业务规则。

此外,证监会在发行融资、并购重组、停复牌、退市以及科创板、沪伦通等资本市场多项制度规章中,全面嵌入中小投资者保护具体要求。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近些年来,证监会对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有明显进步,尤其是在市场操纵、内幕交易、信息造假等违法违规方面,强监管、严监管已是常态化,无论从案件查处数量还是从罚没金额看,都产生一定威慑效果。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监会监管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川财证券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杨欧雯认为,证监会各项制度安排和监管工作都围绕和体现着保护投资者权益政策目标,不断通过强化市场监管,全链条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受侵害。

投资者教育服务力度持续加大

如何为投资者提供便捷、专业、公益、高效的教育服务,一直是监管层面临的重大课题。证监会通过打造服务中小投资者的四大平台,打造公益性、一站式的投资者教育服务场所,在投资者教育方面平台化、机制化地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创新。

作为证监会在法定职责之外接收投资者民事纠纷、咨询、建议的公益服务渠道,“12386”服务热线系统不断完善。

在投教基地方面,目前,证监会建设103家实体和互联网投资者教育基地,覆盖29个省市自治区,为上亿投资者免费提供专业知识普及、风险提示、信息服务等一站式教育服务。广大投资者只需“迈迈腿,动动手”,即可便捷集中地获取所需知识和服务。各基地也成为各地展示资本市场发展及成果重要窗口。

备受关注的中国投资者网于2018年5月开通。网站集投教资讯、行权维权、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身,目前累计访问量近70万人次;“在线调解”系统受理案件107起,“在线教育”50多万人次;“在线咨询”答疑近3000次;“在线行权”发布征集信息1000多条。

证监会注重打造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平台。沪深交易所开通“e互动”“互动易”以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投资者关系平台,派出机构建立“投资者之家”“投资者联络站”“证券期货行业投资者教育青年志愿者团队”等联络平台,收集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提供咨询和解答。

业内人士指出,证监会一方面推动投资者教育硬件设施建设,另一方面还积极组织专项活动,普及投教知识。五年来,证监会累计组织制作各类投教产品6000多种,开展各种投教活动17万多次,向投资者发送警示词条、公益短信1000多条,受众达数十亿人次。

投资者五项行权维权机制成功建立

近年来,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建立实践了包括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持股行权机制、支持诉讼机制、先行赔付机制、推动法院试点示范判决机制在内的五项投资者行权维权机制。分析人士指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五项投资者行权维权机制的建立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然要求。

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方面,截至2018年底,共有证券期货调解组织56家,各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案件9000余件,投资者获得约15亿元补偿。持股行权机制方面,2016年开始试点工作以来,证监会指导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性持有上市公司每家1手股票,目前持有3542家公司股票,行使各项权利4766次,参加股东大会等220场,发送股东建议函1816件,为投资者“打开了一扇窗户,增加了一双眼睛”。

近年来,在不断完善畅通投资者诉求渠道、妥善处理纠纷、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同时,证监会更加注重因违法行为而受损害的投资者的赔偿问题,不仅通过行政处罚震慑违法,而且要让投资者的损失得到及时赔偿。

先行赔付机制方面,目前,先行赔付案例已有3单,共计3.4万名适格投资者获得5.09亿元的补偿额。支持诉讼机制方面,目前已累计提起15起证券支持诉讼,接受900名投资者申请,诉讼请求达6000万元左右。获得赔偿148人次,获赔金额约700万元。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证监会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落实上取得实质进步,特别是赔偿救济制度和诉讼支持工作上。由于中小投资者财力有限,而司法流程往往时间较长,故而先行赔付是对中小投资者的实质救济和帮助。”田利辉指出,在司法途径外,监管层还有力促成违法主体认错,主动成立赔付专项基金,对适格受损投资者予以先行赔付。

伴随投保制度基石的进一步夯实、服务不断提升、投资者“安全网”将不断升级,我国投保国际影响力正在加快提升,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我国“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从上年度的119名提升至64名。

责任编辑:储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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