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覆盖银行、信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与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有多处提到房地产。
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截图
《通知》中涉及的房地产内容
一、在《通知》附件的2019年银行机构“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要点中,第二部分“宏观政策执行”部分指出——
表内外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土地出让金融资;
未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
资金通过影子银行渠道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并购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等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
二、在《通知》附件的2019年非银行领域“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要点中,其中“信托领域”的“宏观调控政策执行”部分指出——
向“四证”不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资质不达标、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提供融资,或通过股权投资+股东借款、股权投资+债权认购劣后、应收账款、特定资产收益权等方式变相提供融资;
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提供融资,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三、在《通知》附件的2019年非银行领域“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要点中,其中“其他非银领域”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部分指出——
未执行关于房地产业务的各项政策和监管要求;
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或通过融资平台违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等。
四、在《通知》附件的2019年非银行领域“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要点中,其中“金融租赁公司”部分指出——
违规开展房地产业务;
违规向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提供融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