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北京日报6月10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确保顺利完成承诺的到2020年底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结合北京市实际,特制定《关于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工作方案》。
全文如下:
一、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营造乡村新面貌
(一)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专项行动。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北京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聚力打造“百村示范”,培育一批体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具有北京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村,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发展建设路径和长效机制。滚动推进“千村整治”,按照“清脏、治乱、增绿、控污”要求,每年集中推进1000个左右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打造集中连片、点线面结合的美丽乡村风景线。重点抓好通往2022年冬奥会场馆、2019年世园会园区、雁栖湖国际会议中心、大兴国际机场、北京城市副中心的主要道路沿线和周边村庄以及通州区、延庆区美丽乡村建设,形成近中远相结合、可学可看的美丽乡村样板群。到2020年底,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初步创建100个左右示范引领村,高水平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保障长效管护机制有效运转。
(二)开展村庄清洁专项行动。以“村村户户搞卫生,干干净净迎金秋”为主题,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全面清理房前屋后、村街巷道、田间地头、河塘沟渠的垃圾、柴草、杂物、畜禽粪污等,着力解决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写乱贴、畜禽乱撒乱跑等环境“脏乱差”现象和不文明行为,确保全市村庄干净整洁有序。
(三)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加大农村公共卫生厕所、旅游景区厕所升级改造力度,逐步消灭旱厕和非卫生公厕。合理选择改造模式,加快推进未改或未达标的户用厕所建设改造。到2020年底,90%以上行政村公共卫生厕所达到三类以上标准,98%的户厕达到卫生厕所要求。
(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巩固完善“村收、镇运、区处理”的垃圾运转处理体系,继续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拆违后建筑垃圾的整治,并加强整治后场地的监管利用。到2020年底,99%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全面完成,基本实现村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和服务全覆盖。
(五)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因地制宜,集中或分散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逐村制定技术方案,与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做好衔接。落实“河长制”,以河塘沟渠为重点开展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研究制定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计划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村庄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其中,城乡结合部、重要水源地和民俗旅游村的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专项行动。推进村庄公共空间、道路两侧、农田林网、庭院等绿化美化,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庭院经济,在村头巷尾、房前屋后、河旁渠边、零星空闲地等,依据规划拆违还绿、留白增绿、见空插绿,实现以绿治脏、以绿净村、以绿美村。到2020年底,累计创建1000个绿色村庄。
(七)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项行动。深化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高乡村公路大修比例,加强乡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到2020年底,行政村通公交(客车)达到全覆盖,基本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四好农村路”总目标。
二、夯实都市现代农业基础,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八)持续深化农业“调转节”。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高质量绿色发展导向。巩固农业“调转节”成果,大力实施精耕细作的农艺模式,切实转变粗放经营方式。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投入品使用,推广节水节地清洁养殖工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保护,完成农业生产空间划定。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继续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实施,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推广水肥一体化和精准施肥技术,有序推进果菜有机肥替代行动。大力推进生物防治,提高绿色农药施用比例。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力度,坚持疫情防控和优化提升产业发展两手抓,确保畜禽养殖生产安全有序。到2020年底,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基本实现全覆盖,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5以上,农业年用新水控制在4.5亿立方米左右,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5%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8%、15%。
(九)不断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制定实施北京现代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形成集研发、展示、示范、交易、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制定实施平谷区农业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探索“政府+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的合作模式,打造产学研深度融合平台,建设北京平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北京京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强数字农业农村系统建设,推进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应用。到2020年底,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5%。
(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扎实推进北京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建设,完善市、区、乡镇、村四级监管体系,加快建设并完善农资、农产品追溯及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深入推进全程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支持“一村一品”、专业村镇建设,培育独特品种、特殊品质、特定区域的特色农产品,恢复示范一批北京“老口味”农产品,继续开展“北京农业好品牌”评选活动。到2020年底,自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覆盖率达到75%以上,形成名优品牌100个,全市整建制创建成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十一)加强乡村流通现代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流通新模式。引导和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将服务网点和服务功能向乡村延伸,提高农产品冷链流通率。
(十二)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规模养殖场实施标准化改造提升,建立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机制。对养殖场污染实行台账管理,限期治理。推进农膜、农药及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农作物秸秆、林果废枝综合利用,推广一批集成收、储、运、用的典型模式。到2020年底,全市规模养殖场基本实现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全覆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
三、聚力精准施策,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十三)不折不扣完成低收入村、低收入农户帮扶任务。坚决落实“六个一批”帮扶措施,重点向尚未超过现行标准线、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倾斜,突出做好产业、就业、科技、教育、医疗、助残、住房等方面帮扶工作,基本完成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任务,实现较高标准的保障目标。总结推广村企、村校对接和社会帮扶的经验,着力扶持低收入村形成一批新产业新业态。到2020年底,北京市现行标准下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标准线,全市低收入村全部消除。
(十四)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分区研究集体经济发展计划,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支持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符合条件的财政资金所形成的资产以及集体土地经营权依法入股、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探索创新用地方式,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镇域或区域统筹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依法采取由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持有异地建设物业的方式,增加集体收入。聚焦集体经济薄弱村,各区制定实施“一村一策”的产业发展及扶持方案,市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奖励。不断巩固和扩大新型集体林场试点成果,进一步强化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作用,按照平原造林管护、规模化苗圃、山区营林招用本地农民分别不低于60%、50%、80%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做到人员可核查、信息可追踪、管理可问效。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到2020年底,消除一批年集体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下的集体经济薄弱村。
(十五)加快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提档升级。结合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进一步完善土地、资金支持政策,持续推进生态沟域、田园综合体等建设与发展,打造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研究出台促进乡村民宿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配套建立消防、安全、税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引导建设一批乡村民宿精品,促进传统农家乐提档升级。
(十六)积极培育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鼓励有条件的区、乡镇建立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积极引导科技、旅游管理、文化创意、市场营销等领域专业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更多采取订单式、套餐式、配送式、一站式服务等培训方式,2019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万人。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组织开展“千名干部科技人员进千村入万户”活动,确保每村有1名市级乡村指导员直接联系。
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活乡村要素市场
(十七)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开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至农户手中。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在具备条件的乡镇稳妥审慎开展镇域(联村)承包地土地经营权统一流转试点。巩固“大棚房”问题整治、浅山区违法建设治理成果,健全以乡镇为主责的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探索完善“村地乡管”等机制,加强土地流转合同备案和经营主体资质审查。继续抓好集体产业用地统筹利用、集约减量试点,在对接分区规划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实施。研究制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措施,探索以点状供地、经营租赁、盘活置换等方式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建房的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继续推进大兴区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
(十八)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新型集体林场、农业“好把式”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重视“新农人”培育和扶持,现有及新出台的扶持政策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以实行全员注册、加强成员账户管理和提高服务带动能力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和产业化联合体带动作用,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等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十九)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加强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探索开展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以及农业生产设备抵押贷款等业务。通过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及成果转化应用。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增强涉农业务风险防控能力。
五、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高标准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开展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培训工作,实施村级组织成员整体素质提升行动。深化农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事项报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向低收入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派出第一书记,并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拓展。
(二十一)加强乡村治理能力建设。加强乡镇政务中心建设,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推广“互联网+服务”模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全面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通过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成员特别是纪检委员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向农村地区的渗透。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做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加强乡村旅游、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易发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
(二十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培育文明乡风。深入挖掘传承优秀农耕文化、红色文化、乡土文化,保护利用好传统村落资源,开展“寻找北京最美乡村”“讲述乡村振兴故事”等系列活动,推进乡情村史陈列室建设,积极培育具有京韵农味的乡村文化。扎实推进延庆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在各区谋划和布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
(二十三)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完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机制,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能,切实把全市“三农”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实行市负总责、区和乡镇抓落实的农村工作机制,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出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意见。
(二十四)落实“四个优先”要求。加强“三农”干部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着力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在现行市区土地收益分配体制框架下,坚持对近郊区土地收益返还比例50%、远郊区土地收益返还比例100%的基础上,督促各区将返还的土地收益更高比例投入农业农村。对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二十五)强化乡村规划引领,分类推进实施。抓紧制定北京市村庄布局规划,统筹推进各区乡村规划工作。立足城镇建设区、生态保护红线区、乡村风貌区三类地区,科学划定整治完善类、城镇集建类、特色提升类、整体搬迁类村庄,建立村庄类别名单,分类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因地制宜推广编制简易版村庄规划。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加强对村民住房建设、村庄风貌、建筑风格和色彩的管控引导,打造京韵农味的美丽乡村。推行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加强村庄规划编制过程管理,确保规划质量,杜绝“千篇一律”“千村一面”。2019年新启动一批村庄的规划编制,到2020年底,60%以上的村庄完成规划编制。
(二十六)压实村“两委”责任,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在乡镇搭建工作统筹平台,以村为单位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村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长效管理等工作。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通过民办公助、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和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组织实施或参与直接受益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绿色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