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富网讯(储继军)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月1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指出,申请人中江信托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向南昌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新大洲控股、恒阳牛业、新大洲投资、陈阳友、刘瑞毅名下 1.1 亿元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或者查封、扣押其名下其他同等价值财产。申请人于 2019 年 5月 13 日向南昌法院出具《法院财产保全保函》以其自有财产提供担保。
南昌法院经审查认为,中江信托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新大洲控股、恒阳牛业、新大洲投资、陈阳友、刘瑞毅名下 1.1 亿元银行存款或者查封、扣押其名下其他同等价值财产。
原标题:*ST大洲收法院民事裁定书 部分资产被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