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年度“大考”近期启动。日前,各证券公司相继收到各地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家券商在6月25日前,按监管要求将自评结果报送监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专项工作首次被纳入评价体系中的加分项;同时,对合规管理能力的要求也作了全面升级。
根据自评底稿,评价体系中的加分项从去年的13项增至14项,新增项目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情况。这一加分项是根据监管层在去年底下发的关于化解股票质押风险的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今年的评价体系的。其加分依据为实际投资规模。根据此前规定,券商解决股票质押风险规模达到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以上的,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
此外,第13项“合规管理”的要求也有提升。去年的规定是“截至2017年底公司总部合规部门中具备3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有关领域工作经历的合规管理人员数量占公司总部工作人员比例不低于1.5%且不少于5人。”今年对合规管理能力的专项评价依据则增至3小项,分别为合规管理人员配备、合规管理覆盖情况以及合规管理效果。
某大型上市券商资深人士表示,合规评价标准的变动彰显券商合规管理的重要性。标准的提高有助于促进证券公司更加重视日常的合规管理工作,提升券商规范运作水平。
在券商合规人士看来,合规是公司内控水平的体现之一,也是风险管理的关键一环。国内外金融机构都在致力于合规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合规管理不仅是要满足外部监管的要求,更应该内化为公司自身的合规要求。
此外,加分项中还包括证券公司持续合规状况、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证券公司市场竞争力、净资本收益率、成本管理能力、信息系统建设能力等11项与经营息息相关的指标排名情况。此外,证券公司的社会责任,如脱贫攻坚也涵盖其中。
减分项方面,则分为9个大项和47个小项。9大项分别为:资本充足、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客户权益保护、信息披露、被监管采取措施情况、被自律组织采取书面自律措施和纪律处分情况和其他项。与2018年相比,减分项没有发生变化。
业内人士指出,最常见的减分项是被监管采取措施情况、被自律组织采取书面自律措施等。
券商分类评价体系之所以被称为证券公司的年度“大考”,是因为分类评价结果将对公司来年的经营构成重大影响。比如,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将作为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投保基金会根据分类评价结果确定不同级别证券公司缴纳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