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富网讯(梁艳红)国美通讯6月2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联美智科商业有限公司(“联美智科”)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
案件基本情况显示,原告为泸州市壹捌壹玖科技有限公司(“泸州壹捌壹玖”),被告为北京联美智科商业有限公司,案由是买卖合同纠纷。
泸州壹捌壹玖的诉讼请求为:一是,请求被告联美智科立即履行双方签订的《商品订购单》项下未支付尾款部分 17094 部手机的提货义务,并支付余欠货款13,064,089.50元(扣除预付款部分);二是,请求被告承担逾期支付预付款违约金97,995.00 元;三是,请求被告承担逾期提货部分逾期付款违约金 2,331,939.89元;四是,请求被告支付原告为其提供的样机款 522,747.00元;五是,请求被告支付原告为其垫付的认证费 18,000.00元、模具费454,800.00元;以上合计16,489,571.39元。
据悉,上述案件将于2019年7月16日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