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富网讯(张怡)利德曼6月25日晚间公告,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变更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据悉,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议案,此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截至2019年6月2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53,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27%,支付的总金额19,369,745.68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表示,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2018年12月发生变更,公司变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于2019年1月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及股权结构变化的影响,公司需适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更严格的银行信贷政策。公司已回购股份已满足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条件,而公司现有存量银行贷款尚需逐步进行替换,且新银行贷款尚在洽商中。鉴于公司需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权激励需求、2019年度经营计划及银行贷款还款计划,为保障公司整体经营稳健发展,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