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保险公司承保病种的设置存在问题?这篇报告给出解答!

2019-06-26 17:16 中国财富网   原创

中国财富网讯 日前,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金融数学系与北京爱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选科技)联合发布了《中国保险行业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病种研究报告-2019》。报告通过对市场204款重疾险产品病种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出了中国保险行业重疾产品病种的设置概况,并对存在的病种设置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报告分为六部分,分别是报告撰写目的和背景、数据来源说明、重疾产品病种设置概况、分析方法说明和病种设置问题分析、总结。报告的结尾给出了一些建议和研究引发的相关思考。值得特别说明的是,本报告形成的相关建议基于对已有数据的定性分析与交叉比对,旨在明确现有病种设置问题,虽不能作为病种设置的最终规范,但可为保险公司未来的病种设置提供参考。

报告显示,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重疾险)病种保障范围日益扩大,病种保障数量呈递增趋势,其中,重疾险产品的重症保障平均水平已达70余种,且轻症、中症疾病也逐渐纳入保险公司承保病种设置的考虑范围内,25种标准重疾定义已经难以满足保险公司产品设计的需求。

由于缺乏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保险公司承保病种的设置存在诸多问题,包括“病种定义不够规范”、“疾病保障范围有重叠”、“堆砌发生率极低或已消灭的病种”、“一病拆多病承保”等。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对消费者比较、理解重疾险增加困难,而且对部分病种发生率研究的不足,可能使保险产品的赔付蕴含较大风险。

报告研究分析了2011年至2018年期间销售的共204款重疾险产品。据统计,目前重疾险市场上重症疾病出现达144种,轻症疾病90种,中症疾病52种,特殊疾病76种。同时,报告将144种重症疾病按照科室分类,归类入19个科室。

从疾病发生率的角度来看,报告指出行业内规范的25种标准重疾的发生率普遍超过95%,部分公司在该部分的理赔占比超过99%,额外增加的疾病,目前对发生率的影响很小,因此重疾险的病种设置并非越多越好。部分公司从提高销售额角度考虑,盲目追求承保病种数量,将某些病种强制拆分,出现一病拆成多病承保的情况,从而获取“营销包装利益”。再者是在疾病条款中设置一些发生率极低或基本已经消灭的病种来提高公司在病种数量上的“优势”。这种行为实际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会使保险公司囿于错误的产品开发思路。

报告认为,病种定义设置应该遵循“独立性最大”原则,即疾病定义范围重叠部分越小越好,这样在条款中新增加一个病种才是有意义的。并根据此给出了“疾病拆分定义”,同时在研究过程中建立了“爱选病种库”和“各公司疾病定义库”两大数据库,用于纵向分析单个产品的病种保障范围和病种拆分情况,横向比对不同保险公司某种疾病定义设置和确诊标准。

对于这篇报告,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金融数学系教授吴岚表示,“报告基于对市场大部分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数据的梳理,根据一定的风险拆分原则并结合专业的医学知识,对重大疾病的病种设置问题进行全面和定量的分析研究。一方面填补这方面研究工作的空白,另一方面希望建立一种保险标的风险研究的基本模式,力求对保险业的基础性建设提供一些经验和参考。这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研究工作,代表了保险研究精细化、深入化的趋势。”

爱选科技创始人张庆丰表示:“我们认为,保险行业目前仍需要进一步规范疾病的定义,一方面有助于保障消费者利益、便于消费者购买选择,另一方面有助于规范和简化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设计。这也正是本报告研究与撰写的初衷。”

据悉,爱选科技公众号提供《中国保险行业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病种研究报告——2019》的全文下载。

责任编辑:梁艳红
0

分享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