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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公司银行存款1300万元人民币被法院扣划

2019-07-09 22:14 中国财富网   尹磊   原创

中国财富网讯(尹磊)宏达股份7月9日公告,公司7月9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8日扣划公司银行存款1,300万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5月13日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

公告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合同纠纷终审判决的相关损失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反映。公司货币资金相应减少1,300万元人民币,应付返还利润款减少1,300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扣划公司银行存款合计223,249,255.72元人民币,公司尚需向金鼎锌业返还利润850,852,899.68元人民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金鼎锌业自2018年1月1日起不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不含有色金属采、选业务。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包括公司本部的有色金属锌的冶炼、加工和销售,以及公司本部的磷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截至目前,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相关银行账户能够正常使用,流动资金能够满足日常经营的基本需要。若法院对该案执行采取进一步措施,可能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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