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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担保 *ST大洲及相关当事人被深交所纪律处分

2019-07-19 09:26 中国财富网,   储继军   原创

中国财富网讯(储继军)*ST大洲7月1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决定指出,经查明,新大洲于2018年1月19 日为关联方陈阳友、刘瑞毅、讷河瑞阳二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讷河瑞阳”)向北京京粮鑫牛润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京粮鑫牛润瀛一号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支付股权回购价款和补偿款的承诺函》事项出具了《担保函》;新大洲的子公司天津恒阳食品有限公司和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19 日就上述承诺函出具了《担保函》。上述担保函涉及金额为向债权人支付股权回购转让价款人民币112,000,000元、业绩承诺补偿款 9,539,140元即约定的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新大洲子公司两处经营性房产因上述担保引发仲裁被查封。

陈阳友为新大洲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兼新大洲时任董事,刘瑞毅为陈阳友配偶,讷河瑞阳的法定代表人及单一股东为陈阳友,上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但未经新大洲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未及时对外披露。

上述担保事项涉及金额合计超过121,539,140元,占新大洲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5.57%。新大洲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

决定指出,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深交所对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阳友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磊、董事兼总裁许树茂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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