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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科创板发行定价配售能力拟纳入分类评价

2019-08-02 14:2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郭梦迪

为督促证券公司提高相关业务能力,引导证券公司在科创板新股发行过程中合理定价和配售,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向券商下发《证券公司科创板发行定价配售能力专项评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券商人士透露,目前该方案征求意见已初步结束。

在评价指标上,征求意见稿设置合规性指标和专业性指标两项。其中,专业性指标又包含了对券商承销组织能力、定价能力、配售能力的考核。

值得关注的是,在配售能力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证券公司主承销的所有科创板项目,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和QFII等6类机构参与报价的比例,最高的前5%,分类评价加0.25分;证券公司主承销的所有科创板项目,公募基金等6类机构获配股份的比例,最高的前5%,分类评价加0.25分。

责任编辑:储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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