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砥砺奋进,70年风雨兼程,我国的保险业和新中国一起走过了70年的奋斗道路。70年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中国秉持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经过艰苦探索,努力拼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现在,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工业国、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第一大外汇储备国,中国保险市场也已成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深刻影响全球、惠及全世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已成为发达国家的研究对象,成为发展中国家学习和效仿的榜样。
中国保险业经历四大发展阶段
回顾70年历史进程,保险业的改革发展与国家的改革发展进程同步推进,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是国家试点阶段(从1949年至1978年),建立统一的国家保险机构,召开第一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1949年9月25日至10月6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组织的第一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于北京召开,为新中国保险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宣告新中国统一的国家保险机构诞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后,依靠中央人民政府的有力支持,迅速在全国建立起广泛的分支机构,以国营公司的雄厚实力开展各项保险业务,担负起领导全国保险业的任务,开辟了中国人民独立自主办保险的新纪元。
二是多主体发展阶段(从1979年至1991年),恢复国内业务和市场主体的多元化。1979年4月,根据国务院批示,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恢复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决定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1979年11月,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对恢复保险业进行具体部署,国内保险业务逐步恢复。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市场结构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垄断进入多主体发展阶段。1988年底,10多家外国保险公司在北京设立了16家联络机构,为未来在中国保险市场开拓业务奠定基础。
三是对外开放试点阶段(从1992年至2001年)。1992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美国友邦保险在上海设立分公司,标志着我国保险市场正式对外开放。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我国保险业进入规范发展新时期,保险业务经营体制改革和国有保险企业体制改革随之提速。同时,保险业对外开放试点城市从上海扩大到广州、北京等大中城市,一批外国保险公司获准进入我国保险市场。
四是全面发展阶段(从2002年至今)。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过渡期结束后,我国保险业全面发展,由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市场主体组成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保险市场体系逐步建立。2006年国务院发布《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国务院名义下发的专门针对保险业的文件。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这些论断将保险业发展定位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极大开阔保险业发展视野,拓宽保险业发展空间。
70年来保险业成就及经验
70年来,我国保险业紧跟时代步伐,坚持改革创新,在行业发展、服务领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均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18年底,保险机构数量达235家,保费收入和资产规模分别为3.80万亿元、18.33万亿元,保险密度2724元/人,保险深度4.22%。保险市场规模先后超过德国、法国、英国、日本,2017年全球排名升至第2位,在世界500强中有7家中国内地的保险公司,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市场大国。
70年来,保险业不仅取得巨大成就,也积累了宝贵经验。开拓创新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70年来,每一个进步、每一次跨越,都与思想解放密切相关,都与改革创新密不可分。
首先,解放思想为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动力源泉。70年来,中国保险业之所以能够取得巨大成就,首要原因就是不断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为行业发展提供正确的指导和方向。发展初期,保险业发展主要体现为规模扩张,在粗放式发展同时不可避免导致一系列问题产生。进入新世纪后,保险业在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前提下,丰富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着重提高科学发展能力。
其次,深化改革为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不竭动力。7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保险业不断改革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推进保险业务经营体制改革;二是推进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三是推进保险市场管理制度改革。
此外,对外开放为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巨大活力。不拒众流,方为江海,实行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保险市场是中国金融市场中最早对外开放的市场。截至2018年,世界500强中的外国保险公司均已进入中国市场,为中国保险业带来先进经营理念、技术和方式,形成中外资保险公司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和谐发展新局面。
新时代保险业改革发展大有可为
党的十九大描绘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对新时代推动改革发展做出新部署新要求。保险业要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好我国主要矛盾发生的重大变化,牢固树立一切发展为了人民的理念,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激发保险市场活力,不断推进行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我国从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的转变。
首先,以人民为中心,满足消费者保险保障需求。保险业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发展的根本追求,把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人民群众需不需要、满不满意、获不获益、喜不喜欢作为检验保险业发展成果的根本标准。通过改革发展,进一步增强中国保险业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充分发挥保险业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的功能,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其次,以改革创新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建设和完善监管制度环境,提高保险监管工作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险机构要在公司治理、业务经营、风险管理等多方面进一步提升,要持续优化保险产品结构和市场机构。强化科技在保险行业中的应用,让保险科技成为推动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转换增长动力的重要抓手。要加快形成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指标体系,增强发展的均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促进行业整体持续健康发展。
再次,以保险供给侧结构改革促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推动保险业回归本源,提升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不断促进保险业产品和服务升级,不断丰富市场组织形式,巩固扩大相互保险、互联网保险、自保等领域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提高保险供给的多元化,离不开保险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指引。以此为契机,保险业主动置身于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更好地支持“一带一路”倡议,扩大保险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最后,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序化解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注重标本兼治,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积极构建全面、全流程、全方位保险风险防控体系。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全面提升全行业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健全日常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积极稳妥处置突出风险。坚持疏堵结合,筑牢风险防线,强化责任追究。在经济全球化时代,“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造成的金融风险巨大且容易快速跨境传递,进一步探索建立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筑牢全球和区域金融风险防线。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千帆竞发,勇进者胜”。70年来,伴随着国家的改革与发展,中国保险业不断成长壮大,风险管理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新时代需要新作为,新作为要有新成效,保险业终将不辱使命,在未来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实现从保险大国到保险强国的历史性转变!
(作者周延礼是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