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富网讯(储继军)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9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经公司核查,冻结申请人为宁波德邦大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大桥”),其主张与公司存在股权转让纠纷,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申请了司法保全措施,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参股公司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近日,公司收到宁波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书》等法律文书。
公告指出,该案件基本情况如下:2011 年 6 月 11 日,原告宁波德邦大桥投资有限公司等投资者与被告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签订《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投资协议约定:盐湖镁业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建设总投资 200 亿元,建设期为 2010 年至 2013 年。原告等投资者还与被告签订了《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章程》。该章程明确约定,盐湖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对外投资、处置重大资产等重大事项的决议,除被告外,必须由原告等小股东的表决权中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因盐湖镁业金属镁一体化项目投资额严重超概,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致使原告等小股东的投资目的无法实现。
该诉讼已由宁波中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