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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飞镖”,是“非标”!“高净值”的你,敢玩么?

2020-03-26 23:41 中国财富网   何苗   原创

“我可能还会观望,具体情况还要咨询投资顾问。”老徐每年有上百万的投资在手中,但面对《保险资管产品管理暂行办法》提出的“符合投资条件者包括自然人”,还是略显保守。

“毕竟是新出台的。”他说。

3月25日,《保险资管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公布,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的发布和即将实施,会给资本市场和投资者带来什么影响?

中国财富发现,《办法》有两个变化尤为引人关注:一是规定保险资管产品明确可投资非标业务和ABS(资产证券化业务),二是自然人被纳入投资者范围。

“非标”为何引关注?

《办法》明确提出,同一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管理的全部组合类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不得超过其管理的全部组合类产品净资产的35%。

保险资管产品不得直接投资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依据金融管理部门颁布规则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除外。

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此前,《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等出台后,金融机构非标资产投资呈现出明显压力。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认为,资管新规等文件对于非标资产业务产生压力,截至2月表外融资整体延续收缩格局。目前,国内经济面临复杂内外环境,稳增长压力加大,需要通过改革方式为实体经济提供稳定融资支持。

而本次《办法》出台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加大实体经济债券、权益类工具投资,为其带来长期稳定的资金。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增支减收、影子银行收缩及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仍显滞后,投资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缺口较大。

在周茂华看来,市场之所以关注非标资产和ABS产品,一方面是保险资管资金投资这两类业务有助于缓解目前表外融资收缩压力,缓解地方政府基建等项目投融资问题;另一方面,保险资管长期稳定资金介入有助于非标资产转标与ABS市场发展。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认为,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监管一直没有明确非标资产和ABS是否会纳入投资范围,资本市场对两类业务的分歧较大,若市场认定监管要清理非标资产和ABS,可能会对资金面造成恐慌。此次《办法》的出台,也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市场情绪。

从0到1的变化:自然人也可投资

《办法》明确表示,自然人被纳入投资者范围。

在此之前,保险资管产品仅面向机构投资者发售。《办法》中增加了可以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销售保险资管产品,销售门槛以及相关规定与“资管新规”一致。

杨德龙认为,保险资管机构长期注重绝对收益投资和另类投资,有相对丰富的投资经验,未来会满足一部分高净值人群的投资需求。

但自然人投资者在未来投资要特别注意:

——辨别自己是否为合格的投资者

——投资额度上的规定

——认清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可以是所有金融机构以及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比如银行、保险公司、券商、信托等都可以成为保险资管的代销机构。

划重点:互联网渠道是否允许未明确规定。

但不管是保险资管机构,还是代销机构,都需要对自然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以此确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销售相适应的产品。

——不是刚性兑付产品,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发现保险资管违法违规可申请赔偿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风险准备金机制,确保满足抵御业务不可预期损失的需要。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为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

这里赔偿的不是指投资失败的损失,而是用于赔偿保险资管机构因自身违法违规、违反产品协议、操作失误或者技术故障等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前文中提到的那位老徐说,作为个人投资者,会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更加细化的监管措施后再决定。

“我看《办法》里也提出‘产品销售的具体规则由银保监会依法另行制定’,我就希望我的资金至少是安全的。”他说。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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