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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明确施工图

2020-07-22 09:31 人民网-人民日报

2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介绍了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相关情况,并表示今年计划改造的3.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将近50%已经开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改造任务、组织实施机制、出资机制等方面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施工图”。

  从改造任务看,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经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调查摸底,全国2000年底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大概是22万个,涉及居民近3900万户。其中今年改造计划已经明确——经过各省级人民政府的确认上报,2020年全国计划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大概是3.9万个,涉及居民将近700万户。黄艳介绍,“十四五”期间全国大概可以再改造3500万户,在“十四五”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以前建成的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

  从改造内容看,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三类。基础类涉及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和居住安全、日常生活保障的基本设施;完善类是指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需要的改造内容,比如加装电梯;提升类主要是指养老、托育等城市公共服务的供给。黄艳介绍,基本类应改尽改,完善类和提升类根据实际需求,让居民“点单式”选择。

  从组织实施机制来看,居民是改造主体,要建立居民参与机制。黄艳强调,本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是“从上往下”的指令性工程,而是“从下往上”地生成改造项目,老旧小区居民同意改造后经地方上报申请才纳入改造范围。

  从出资机制来看,本轮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由政府、居民和社会力量合理共担——基础类改造由政府资金重点支持,完善类改造部分由居民出资,提升类改造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政府资金“保基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负责人刘世虎介绍,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支持供水、排水、道路等与小区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养老、托育、无障碍、便民服务等小区及周边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根据今年的改造计划,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543亿元,目前已经全部下达完毕。

  财政部综合司负责人赵志红介绍,2020年安排财政补助资金303亿元支持地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目前已经完全下达。并要求各省、市县财政都要相应做好资金支持,可以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的使用范围,统筹使用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支持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居民出资主要用于完善类改造。黄艳介绍,居民出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比如设施改造后付费使用,或者通过让渡小区公共空间和资源等方式。黄艳以加装电梯为例,明确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的改造,以减轻居民出资部分的筹资压力。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尤其是提升类改造。一系列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的政策已经出台,比如税费政策方面,财政部对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相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并且减按90%计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保障企业长线经营的一系列机制也在探索中,刘世虎介绍,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和运营。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是民生工作,也是发展工作。刘世虎表示,除了改造本身产生的更新改造投资以外,还会带动行业上下游多个行业的产业发展,并且会带动居民户内改造、装饰装修、家电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能够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的同时,对于稳定投资增长、发挥投资关键作用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责任编辑:胡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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